关于加快培育建筑行业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议

      时间: 2023-05-19 15:58

    湘建建复〔202383A3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0636号建议的答复

    孟德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建筑行业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议》收悉。经商省人社厅,现答复如下:

    我厅和人社等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建筑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建筑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工作,努力推动建筑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促进建筑行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建筑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面向企业职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残疾人及脱贫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建筑行业的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等职业(工种)纳入了培训补贴范围,大力支持建筑行业技能人才培养。2022年,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湘人社规〔202216号)等文件,将建筑施工人员列入吸纳和稳定就业重点类职业(工种),加大补贴力度,重点支持建筑业技能人才培养。同时,加大培训供给,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

    二、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加大培训供给,促进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

    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的主体作用,一是鼓励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建筑企业举办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加大产教融合力度,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无缝对接。二是鼓励民办建筑企业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培训补贴。三是支持各类建筑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广泛组织本企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也可享受培训补贴。四是确保企业培训经费,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相关规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五是制定出台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强化施工现场技能人才配备,减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提升工程质量品质,我厅及时出台《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22114号),有力促进了建筑企业对建筑工人的培训工作,也为培训工作提供新的动力。

    三、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院校开发利用建筑技能人才培训平台。

    为解决农民工工作时间长、流动性大等工学矛盾,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了集培训、信息管理于一体的湖南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平台,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平台汇聚近百名行业专家开发的建筑领域职业技能培训视频课件近300个、技能知识题11000多道,极大满足了建筑技能人员培训需求。省内其他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五矿二十三冶、中建五局、湖南建投集团等单位都开发了相关的建筑技能人员培训平台,为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做出了一定贡献。

    四、积极发挥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对接建筑行业需求,促进建筑业技工教育发展

    根据建筑行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安装等相关专业,加强建筑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指导职业院校学生在进行职业教育学习的同时,还参加职业技能(如八大员等)学习;技工院校学生毕业后不仅取得技工学制教育毕业证书,同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被企业录用后可以直接顺利上岗。同时,对接现代建筑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办好一批高水平技工院校和骨干专业群。2022年在全省开展了湖南省优质技工院校建设和湖南省技工教育优质专业建设,中建五局高级技工学校被确定为湖南省优质技工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中建五局高级技工学校建筑施工专业和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建筑设备安装专业被确定为湖南省技工教育优质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及专业。中建五局高级技工学校自2015年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以来,连续四届获殊荣,培养了世赛砌筑项目中国获奖第一人邹彬、第一块金牌得主梁智滨、蝉联金牌者陈子烽、金牌三连冠获得者伍远州,为行业及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高技能人才。

    下一步,我厅将和相关部门一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重要精神,进一步抓好抓实建筑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一是继续持续关注建筑业技能人才培养。坚持需求导向,加大培训供给与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合理规划和布局培训机构和场所,持续推进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改革创新发展;

    二是进一步突出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学研一体化的培训模式,鼓励企业加强对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培训和人才引进,配合政府的技能培训政策,提高重点群体的就业能力;

    三是加强对建筑技能人才培训平台的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院校加强资源整合,共同开发利用建筑技能人才培训平台,互相提供技术与专业领域的支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和技能,形成合作共赢的格局。

    需要说明的是,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一直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早在2015年,人社部就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6号令规定了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其中与建筑施工行业相关职业就包括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防水工、管工、装饰装修工等。目前,仅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需要持证上岗,对没有法律依据的职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

    为了及时填补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被取消后技能人才评价的断档空白,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经考试考核评审合格人员,评价机构可认定其职业技能等级,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此同时,住建部门和施工企业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和分工的实际,也组织了大量的相关住建行业工种的学习和培训,虽然限于这些工种尚未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暂无法对培训合格人员发放技能工人资格等级证书,但可以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有利于建筑技能人员就业和从事相关工作。今后,我厅将会同人社部门,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紧缺职业、新兴职业申报备案和工作流程的优化,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激发他们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推动我省建筑业技能劳动者总量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占比不断上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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