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老旧小区适老性改造力度的建议

      时间: 2023-05-19 15:31

    湘建建复〔202367A1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

    人大一次会议第0708号建议的答复

    谢海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老旧小区适老性改造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民政厅、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府主导,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建议

    我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一省民政、财政、住建、残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十四五时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全省十四五期间13.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因素分配,分5年分解至123个市县区。制定《湖南省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保障对象、分类分档划定资助标准、细化年度适老化改造任务。连续两年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重点民生实事,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7500余万元,完成改造3.6万户。省民政厅指导4个市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争取中央资金1.82亿元,5个市纳入省级试点,安排1.67万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是探索信息适老化改造工作。省民政厅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联合省建行搭建安心养老平台,支持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功能,以信息技术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省建成约1.4万家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娱乐室、图书室、休息室、餐厅等场所,可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生活照料、助餐、助急等服务内容。三是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56号)(以下简称《意见》),将适老化改造内容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求,其中加装电梯、建设适老、无障碍设施作为基础类改造内容,要求在改造过程中做到应改尽改。制定了《湖南省绿色完整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等,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有关适老化改造技术要求,将适老化设施改造纳入每季度全省老旧小区改造检查重点内容,实地检查、督促落实。到十四五末,全省需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约2.01万个,涉及居民259.9万户。截至目前,已开工改造小区1.18万个,涉及居民172.3万户,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增一老一小等社区服务设施(站)394个,推进加装电梯2120台。

    下一步,将指导各地通过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审核把关,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工作相结合,对标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围绕服务一老一小等重点民生问题,全面摸排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服务短板,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我省适老化改造水平。推动我省老旧城区、已建居住(小)区到2025年底基本补齐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日常照护、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应急处理等养老服务,打造老年宜居完整小区。

    二、关于“统一出台政策,争取各方资金推进适老化改造”的建议

    一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在《意见》中明确支持社会力量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并提出税费减免等有关支持政策: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对利用小区内土地建设包含养老设施在内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提供相关土地和规划政策支持:对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上限;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截至目前,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502.03亿元,其中社会力量投资130.05亿元,占比25.9%。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二是积极推进加装电梯。为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出台了《湖南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湘政办发〔202132号),强化资金保障,明确电梯加装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州市财政安排专项补贴,允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增加的住宅建筑面积,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涉及电力、燃气、自来水、通信等管线迁移的,优先安排电力扩容、管线迁移,只收取相关成本费用;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本人及其配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督促指导市县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各市州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此外,在《意见》中还明确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三是明确金融支持政策。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严格落实银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督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优配金融资源、支持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及其他城市更新工作、养老服务等在内的城市建设治理。积极传达贯彻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210号)精神,督导机构积极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提供助力,鼓励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提供金融支持;出台专项文件《关于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养老、家政、托幼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试点的实施意见》(湘银保监办发〔2019129号)支持辖内社区养老服务,选取辖内6家大型银行、7家保险公司列为试点机构,督导优化信贷保险产品服务,加大对养老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联合全省十四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推动支持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银保监发〔202214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银保监办发〔202253)等文件,以新市民为服务重点部署推动加强养老保障,督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合理满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需求,不断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四是加大创新力度,金融支持稳步扩容。督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丰富信贷保险服务,相关金融投入持续加大。截至2022年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中,老旧小区改造贷款余额同比大幅增长143%,包括社区养老服务在内的居民服务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0.5%,分别高于各项贷款同期增速132.718.8个百分点,信贷保持快速增长;2022年,辖内试点保险公司为社区养老机构累计提供经营责任保险保障5.9亿元,赔付金额96.1亿元,全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养老护理在内的护理类保险保障达202亿元,赔付209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68%,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模式创新。指导各地在城市更新的整体框架下,盘活存量资源,引入社会资本,实施片区联动改造。围绕盘活微资源、推动微更新、实现微利可持续,进一步推动出台支持政策和管控措施,建立政企银对接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金融支持,加强资金保障。引导各地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将继续引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大力支持湖南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稳步扩大金融支持规模,持续优化产品,创新服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探索电梯贷等新型信贷品种,加大老旧小区改造贷款投入,积极开发养老服务相关责任险,加大保险增信支持。

    三、关于“盘活社区空间,强化部门联动推进适老化改造”的建议

    一是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盘活老旧小区及周边闲置土地、房产等资源,完善老旧小区包括社区养老、助餐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供给。二是完善适老化改造领导协调机制省政府成立了全省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专班,由省卫健委(省老龄办)牵头,省民政厅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省民政厅党组专门成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适老化改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养老服务体系。依托省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专班,建立跨部门会商研判、综合协调、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省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统筹推进适老化改造。以社区为平台,调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专业力量,发动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广泛发掘社会慈善资源,助推社会适老化改造,联动合力共建适老化友好社区。

    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和资源整合,加强住建、民政、财政、卫健、残联、乡村振兴、国资委等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合理利用国有闲置场地设备、资源高效整合。以推进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农村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依托体系建设,延伸服务内容、拓展建设项目,整体推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工作。

    感谢您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515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康娅琳,联系电话:0731-88950027


    我要举报
    举报电话:0731-88950102
    来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驻
    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编:410116    总值班电话:0731-88950000
    公安备案号 43011102002159
    省政务中心办事咨询:0731-82213849
    政务A10窗口 (三类人员): 0731-82210779
    政务A12窗口 (建筑业资质): 0731-82213849
    政务A13窗口 (勘察、设计资质及注册人员) : 0731-82210772
    政务A14窗口 (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测资质): 0731-82210773
    政务A16窗口 (建造师) : 0731-82210775
    政务A17窗 口 (造价工程师、房地产、监理资质、外省企业入湘信息报送) : 0731-82210776
    主办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46 备案号:湘ICP备10205723号-2

    关于加大老旧小区适老性改造力度的建议

    2934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