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升孤儿养育水平的建议
时间: 2023-04-14 15:07
湘建建复〔2023〕16号A3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011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民政厅:
张薇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升孤儿养育水平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关心孤儿的健康成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明确: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当地政府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公租房(含廉租房)建设筹集力度,公租房建成数量和分配入住率都位居全国前列。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职责,我厅高度重视对孤儿的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各市州和县(市、区)积极落实对孤儿的相关住房保障政策。对于成年孤儿的住房保障,我省一直坚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的原则,凡是提出住房保障申请且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成年孤儿,住房保障部门均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实施保障(实物保障或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使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能尽早实现“住有所居”,为成年孤儿顺利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生活提供积极支持。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积极筹集房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成年孤儿顺利步入社会提供高效、便捷、贴心的住房保障服务。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0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刘正东
联系电话:0731-8895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