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
时间: 2023-04-12 09:48
湘建建复〔2023〕13号 A3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
人大一次会议044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财政厅
刘爱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关于“加大对沅江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沅江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2019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2020年底,沅江市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安排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和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财政资金共计8061万元。近年来,对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的补助资金均已全部拨付各地,其中2018-2019年,共计补助了沅江市456万元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19-2021年,共计补助了沅江市1299万元用于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办法》(湘财建〔2020〕42号),对符合条件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给予奖励资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重点支持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等四个方向。建议沅江市对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储备库(发改系统),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另外,根据国家《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资金可给予适当补助,二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建议沅江市对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我厅也将在相关专项资金安排中予以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0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赵鹏凯
联系电话:0731-889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