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农村居民建房规划政策落地难的建议
时间: 2023-04-12 09:46
湘建建复〔2022〕12号 A3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
人大一次会议087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乡村振兴局:
许玲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居民建房规划政策落地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答复意见函告如下,并请一并答复代表:
2019年,由我厅牵头起草印发的《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9号)第八条规定“农村住房建设,应当符合村庄规划。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区域的,还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建房选址,应当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避开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地下采空、地震断裂带等危险区域,严格控制切坡建房。确因选址困难需切坡的,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坡体防护,确保建房安全。
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鼓励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统建联建农村住房,实现村民新建住房适度有序集中。”
除此之外,2021年,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村风貌管控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乡村风貌整体空间格局,进一步加强农房的风貌管控,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以规划许可为手段,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为核心的风貌管控机制。将建筑形态、色彩、高度、风格等风貌管控要素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管理,非经规划许可,不得新建建构筑物。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农村建房活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房布局规划落实落地。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郭茜
联系电话:0731-8895042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