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绥宁县竹产业发展的建议
时间: 2023-03-14 16:23
湘建建复〔2023〕4号 A3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
人大一次会议0133号的会办意见
省林业局:
龙乙华、邓琳莉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绥宁县竹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根据《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标准建设”,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明确要求绿色建筑均应当使用绿色建材。
(二)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将建筑门窗及配件等51种产品纳入绿色建材产品第一批认证实施范围,其中有“现代木结构用材”“塑料管材管件”等种类,其评价认证标准均为CECS(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议绥宁县按规定程序,制定竹产业相关品类绿色建材评价认证标准,争取纳入国家三部门第二批认证实施范围,我厅将加强支持和技术指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0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黄婕
联系电话:0731-889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