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娄底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

      时间: 2022-05-20 10:08

    湘建建复202259  B1  公开

    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

    人大五次会议第0490号建议的答复

    杨文莲代表:

    您提出关于支持娄底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湖南省在2022年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将娄底列入试点城市的建议。

    (一)高位谋划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推动建立省级城市更新试点。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我厅加强城市更新顶层设计,高位谋划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开展城市更新调研,牵头制定指导各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政策文件。2021年我厅组织开展城市更新课题研究,对全省14个市州的城市更新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编制《湖南省城市更新调研报告》,全面梳理和分析全省各市州城市更新历史进程和发展方向,总结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并报送住建部和省人民政府在调研报告的支撑下,代省人民政府拟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明确城市更新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提出了建立省级城市更新、城市体检试点、项目示范,建立省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库。详细阐述20项主要工作,涵盖了城市体检、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智慧城市、绿色生态城市、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管理等方面,用于指导各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逐步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文件目前文件人民政府汇报,待党中央、国务院城市更新文件下发后,拟正式提请省人民政府印发。

    (二)支持娄底市开展城市更新试点。一直以来,我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针对娄底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鼓励指导其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指导制定城市更新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加快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支持娄底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先行先试。娄底市积极探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起到了很好的成效。

    二、关于加大对娄底城市更新的政策支持力度,在规划、土地、财税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制定顶层政策,支持试点城市探索创新。近期,我厅和其他省级部门持续加强城市更新顶层设计,高位谋划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我厅代省人民政府拟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土地规划、财政、金融、审批等实施城市更新保障措施,明确鼓励支持试点城市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做到一城一策、一地一策、一项一策,让城市更新更科学、更精细。娄底作为湖南的能源原材料和重化工基地,是湘中经济崛起的重要支撑点,同时又是湖南省地理几何中心点,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我一直以来支持鼓励娄底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在规划、土地、财税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推动政府主导、企业推动、社会参与,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二)部门联动,加强要素保障。

    (1)加强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厅结合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既有建筑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制定了多部配套政策,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在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居住条件和品质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我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规划、土地等方面盘活存量资源的支持政策,进一步全面部署全省旧改工作;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指导督促各市州落实文件要求,加快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联合发改、财政、工信、民政、广电、通信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试行)》(湘工改办202013)《关于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建城函202074)11配套文件同时,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湘建房2021176)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增量,盘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20219月,我厅联合14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委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的通知》(湘建设2021181),提出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关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市政基础、公共活动空间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按照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推进已建居住社区因地制宜补齐配套设施短板。同时,聚焦一老一小,实施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强化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造全龄友好的社区居住环境。省发改委将继续支持娄底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积极指导市县发改部门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燃气等管道更新改造、排水防涝等方面,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等前期工作,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娄底市加快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省自然资源厅将立足职责,强化用地保障。一是城市更新项目中符合条件的安置房用地,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并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优先安排;二是城市更新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照划拨方式供地;列入历史保护建筑、近现代保护建筑名录或有文物保护要求的用地,可以通过设置特定出让条件或带设计方案出让;三是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建设用地应当优先规划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满足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按规定征询相关利益人意见后,可以一并划拨或出让给其相邻地块主体统一实施城市更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开展。目前关于城市更新的税收政策主要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和环境税等方面,娄底市在推进城市更新的过程中,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到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2)推动项目建设

    近三年,按照中央和省级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共下达娄底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7.03亿(包括中央财政资金2.545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4.14亿元,省级资金3452.2万元),户均1.38万元。2019-2021年娄底市计划改造小区216个,涉及居民49639户,截至目前,娄底市列入2019年、2020年改造计划小区完工率100%;2021年改造计划小区开工率100%202132个民生实事小区全部开工,投资完成率81.65%省发改委积极支持娄底市城市更新建设,2021年以来,共争取下达娄底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水防涝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2.1亿元,支持娄底中心城区乐坪街以北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45个项目;发行专项债券1.59亿元,支持支持双峰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等2个项目建设。

    三、关于加大对娄底城市更新的资金倾斜力度,在省级财政、专项债券和融资借贷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

    城市更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城市更新项目对资金需求量大,我厅近期积极提出建议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统筹省级资金,专项用于城市更新项目。我厅在代拟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提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要联合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对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请省人民政府出台城市更新指导性政策文件。目前住建部代中央、国务院拟订了实施城市更新的若干意见已多次征求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已基本达成一致,待该文件印发后,我厅将按照中央文件精神,提请省人民政府,审定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盘活用好各项政策、资源,指导保障各市州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尽快形成包含规划调整、土地出让(划转)、税费返还、金融支持等方面的“1+N”政策体系

    (二)完善投融资政策,加强城市更新项目资金保障

    我厅将会同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保障城市更新项目资金来源,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总结长沙市试点经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相关财政政策,优化城市更新项目立项、规划调整、建设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届时将统筹全省实际情况,给予娄底市相关支持,共同推动娄底市更新政策体系建设。

    (三)建立省级城市更新试点机制。推进省级城市更新、城市体检试点、项目示范,建立省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库。在城市设计方法、项目策划、建造、运营和完善工作机制方面积极尝试,加大支持力度,选树典型案例,以点带面、作出示范。

    (四)支持指导娄底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我厅将根据全省实际情况,开展广泛调研,综合评判,选取一批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届时,我厅将持续跟踪娄底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工作情况,指导娄底市完善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督促指导娄底市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鼓励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五)支持娄底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样板城市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娄底市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娄底市启动建设一批示范项目,尽快形成一批建设成果,推进支持娄底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样板城市

    感谢您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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