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建议
时间: 2022-05-18 10:06
湘建建复〔2022〕49号A1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90号建议的答复
刘炫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7月22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厅在组织市州开展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岳阳市列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2022年1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通知》从保障性住房的对象标准、发展重点、发展目标、筹集方式、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明确重点发展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下半年在申报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时,我厅也将进一步明确申报要求,衡阳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省政府进行申报。
各地应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和实施细则,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根据国家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要求,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由当地政府制定。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1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彭雨
联系电话:0731-8895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