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有效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的建议
时间: 2021-05-28 17:25
湘建建复〔2021〕52号A1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69号建议的答复
毛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有效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的建议》收悉。经商省编办、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管理执法进小区
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小区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当前,住宅小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社会关注,我厅也接到了一些群众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小区违法建设、占用应急车道等问题。基层群众迫切需要政府组成部门参与小区管理。因此,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进小区工作,对于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城市品位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5年以来,我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截止2019年底,全省13个设区市和118个县(市、区)统一设立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纳入同级政府机构序列。党和政府机构改革展开后,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因职能边界划定问题还存在部分职能不清晰、边界不明确,甚至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为此,我厅专题向省政府汇报,报请省领导组织召集了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职能职责划分问题。在讨论修改的基础上,2020年5月,我厅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湘建执〔2020〕77号),进一步厘清了城市管理领域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职责边界,为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划清职能、明晰责任提供了重要依据。此外,省编办表示,将指导市县机构编制部门,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县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检查和县级专业执法协同配合机制,确保小区城市管理执法全覆盖。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权责范围,厘清职责边界。
2021年1月,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的通知》(湘建执函〔2021〕10号),部署在小区开展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清理“空中菜园”“养殖农场”、清除违规搭建的杂物间、整治违法建设、畅通消防通道等。该项整治活动由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牵头,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认定违法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对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建筑物顶楼平台进行全面排查。
各级职能部门正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省司法厅将按照法定程序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性文件管理环节中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对住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涉及违反自然资源空间规划、违法占地建设等行为线索移送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反馈查处结果。
下一步,我厅将从四个方面入手,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拟定今年下半年召开全省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会,并已委托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就城市管理执法进小区课题开展调研,推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二是积极推进省、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各地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处置机制,及时办理小区违法行为案件;涉及到其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将通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案件流转到相关部门。三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督导检查,对小区内违法设施建设采取航拍技术手段取证,收集整理问题后统一下发督办函并抄告当地政府。四是拟出台省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和加强城镇居住小区协同治理的意见。
二、关于划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单元区域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划定城市综合执法单元区域,明确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在政府网站,责任区范围内明显位置公示。
2019年我厅印发《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指导市县将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与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平台功能,构建问题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考核、集中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让问题上得来、有人管、管到位。目前,全省大部分市县正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如衡阳市将城市管理范围划分为四级网格,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城市管理机制;永州市推行“支部在路段、党员在网格”的工作模式,把中心城区划分为39个网格,对网格中的城市事件和部件实行网格管理,拓展数字化城管平台功能,建立巡查、考核、奖惩于一体的工作机制。2020年,我厅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城管执法网格化”课题调研,并选定益阳市、临湘市、宁远县作为“基层党建+城管综合执法网格化”试点,总结推广经验。
下一步,我们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地推行城市管理执法网格化,合理划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单元区域,公开网格责任人员、权责清单、监督途径等内容,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开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条例》落实。
三、关于公布物业管理小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1年4月,我厅公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本级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将前期物业管理行为抽查和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抽查列为抽查任务,其中前期物业管理行为抽查的具体事项为承接查验、交付使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用房、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及经费的提供;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抽查的具体事项为合同订立、承接查验、物业管理用房、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物业交接、物业收费、合同履行、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台账报送等情况。上述两项抽查任务将按1%的比例分别在近五年交付使用的住宅物业项目和有在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中抽取,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我们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思想,切实履行城管部门执法职责,持续推进解决城市管理小区层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宜居、文明的小区环境,不断提升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吴翔
联系电话:0731—8895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