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的建议
时间: 2021-04-25 16:26
湘建建复〔2021〕23号A3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
四次会议第071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残联:
何文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我厅一直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工作,十三五期间,由我厅牵头组织推荐的湘潭市、浏阳市、韶山市、浏阳市大瑶镇等地区,全部获批全国无障碍环境创建示范市县镇。
一、关于代表提出的“省政府有关部门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建议。我们强化“三同步”,实现无障碍建设的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方案设计阶段要求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内容,在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以及施工验收阶段,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要求,对违反有关要求未设置无障碍设施或未经审查擅自施工的,均不予通过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一方面依托施工图审查系统自动将审查发现的违反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推送至负责项目监管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醒督促尽快启动调查执法,在事中及时纠正设计中的质量安全问题,为后续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甚至是运营维护提供可靠依据;另一方面将无障碍设计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纳入每季度全省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对相关单位及个人顶格处罚,执法处罚情况将向全省通报并纳入勘察设计信用记录。
二、关于代表提出的“结合城乡设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消除无障碍死角”的建议。我们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行“无障碍设施”应改尽改。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通道,按照基础类应改尽改的原则,对无障碍设施等基础类内容进行重点改造,并在改造时序和改造资金上予以优先支持;二是出台了《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细化了对应无障碍设施的改造标准、流程和技术要求;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审核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引导各地将无障碍设施列为重点审核内容;四是组织专家组每季度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检查工作,对无障碍设施等基础类改造内容予以重点检查,对于未改造到位的小区,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关于代表提出的“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破坏、侵占无障碍设施设备行为”的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法,指导和监督各市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于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建(构)筑物、机动车占道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堆乱放、临街门店经营者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以及流动摊贩摆摊设点和其他占道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确保人行道连续畅通。比如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城市管理整改提质行动方案》,去年整治主次干道流动摊贩13672个、店外经营6342处。株洲市利用“株洲人行道违停处罚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城管队员查处人行道违停案件的效率明显提高,违停乱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张家界武陵区城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占道经营340余处,劝导流动摊贩1000多处;二是我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意见》,督促指导各地积极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完善人行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连续畅通,切实改善绿色出行环境。
下一步,我厅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无障碍设施标准体系。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湖南省特殊功用建筑设计标准》《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湖南省既有住宅建筑综合改造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适老化和无障碍设计标准,提高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二是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督促指导各地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无障碍和适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功能,提高配套设施服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三同步”制度。坚守《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国家标准,压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责任,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四是组织无障碍标准规范培训。对从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和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将《无障碍设计规范》纳入相关培训内容,强化执行规范的意识,改变过去重设计轻施工的做法,重点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提高建设水平;五是改造维护缘石坡道。督促市州全面排查城区主要人行道缘石坡道不达标设置、毁损情况,分批实施维护和改造,确保满足轮椅通行需求;六是建立管理维护机制。进一步明确并督促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制定责任清单,履行责任,确保损毁、故障、弃用的无障碍设施及时得到维护和使用,确保功能完善、使用安全;七是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督促、指导市州集中清理整治盲道、通道、停车位、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占用、毁损、隔离物阻断问题;稳步推进人行道净化工作,完善无障碍设施等特殊人群配套设施,提高出行设施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八是优化公共服务场所设施。优先推进国家机关和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文化旅游服务、医疗卫生、商业服务、教育、体育、康复托养、养老机构等领域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因地制宜,按照可达性、便利性的原则,优化无障碍通道,实施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以及用于信息交流的语音、字幕、标识等无障碍设施;九是打造示范样板工程。指导市州在建设城市新区、重大公共服务工程时,选择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打造“无障碍市民中心”“无障碍主题公园”等无障碍环境建设精品示范样板;十是加大宣传,加大无障碍意识、环境建设等宣传力度,督促各地城管部门加大对城管条例的宣传。开展法规条例进门店、进小区、进学校宣传活动,提高市民自觉守法的意识,提升社会服务、关爱残疾人、老年人的氛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3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经办人:朱和磊
联系电话:0731-8895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