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改善老旧小区停车位的建议
时间: 2020-05-14 10:58
湘建建复〔2020〕53号 A2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3号建议的答复
刘长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改善老旧小区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城区老旧小区停车条件改善,是亟待解决的城市建设管理短板,我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等改造工作。2020年4月10日,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通知中明确,“清除各类占道物品,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保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通行功能,标识标线清晰”属于基础类改造内容,各地要做到应改尽改;通知中要求“对具备条件的路面公共停车位、休闲广场、人行道等进行海绵化改造;利用空坪隙地规划增设停车位,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推广建设机械式立体车库;配置充电桩,规范充电设施”等完善类改造内容,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实施改造。
下一步,一方面,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进一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引导和鼓励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大对老旧小区停车库(场)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政策倾斜。另一方面,省自然资源厅正在起草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管理办法、技术文件,将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过程中,就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出规划要求,积极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11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住建厅万勇
联系电话:0731-889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