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常宁市城区防洪排涝改造的建议
时间: 2020-05-12 17:08
湘建建复〔2020〕63号 A3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20号建议的答复
吴乐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常宁市城区防洪排涝改造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现答复如下:
常宁市城区位于宜水下游,处宜、潭二水交汇处,地势低洼,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市城区汇水面积不断增大,由于城区部分区域原有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标准不高、功能老化,加之雨污分流不彻底,防洪排涝能力与预期效果存在一定差距。对此,近年来,常宁市上下高度重视,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评估,认真编制了治理方案及可研报告,明确排水防涝和污水治理等方面到2018-2020年的目标任务,并加紧推进,为提高城区防洪排涝能力做了大量工作。现就您所提出的几点建议做如下答复:
一、关于在城市防洪排涝、雨污分流等方面多给予低息贷款、社会资本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的建议。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要求,当前我省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总体要求是严格监管、科学审慎决策,按照入库的正负面清单,从严甄别审核。重点支持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城乡供水等民生领域。2019年,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湖南省城乡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操作指引》(湘财金〔2019〕17号),对于使用者付费比例高于10%的污水治理类项目可采取PPP模式实施。二是省发改委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500亿元的融资专项,加大对基础设施、产业建设等领域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同时,今年国家加大了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力度,专项债券新增支持城市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市政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支持范围也从城市延伸到了县城。建议常宁市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加强排洪防涝、雨污分流等领域项目储备,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在争取中央和省里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牵引作用的基础上,创造条件,采用财政预算安排、债券资金和PPP等多种方式统筹实施,合理界定项目范围,既有利于形成规模优势,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又能提高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
二、关于加大资金倾斜力度的建议。省级财政在资金支持方面,一是通过城市污水管网奖补资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等给予补助,2017年以来,城市污水管网奖补资金安排常宁市787万元,支持常宁市包括雨污分流改造在内的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今年我厅配合省发改委争取国家发改委安排常宁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25万元。二是通过水利专项资金给予补助,结合主要支流治理项目资金安排,累计下达常宁市城区堤防工程建设资金2680万元,结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安排,累计下达常宁市宜水河段治理4240万元,此外,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在下达2019年城市防洪省级奖补资金时,落实常宁市奖补资金1000万元,有力支持了常宁市的防洪工程建设。建议常宁市统筹城市污水管网奖补资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利专项资金等,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防洪排涝建设。下阶段,我厅将继续加大对常宁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支持指导力度,结合常宁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感谢您对我省防洪排涝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11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冯磊
联系电话:0731-889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