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中村管理和城中村基础建设投入的建议

      时间: 2020-05-07 14:13

    湘建建复〔202055号  A3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98号建议的答复

    刘增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中村管理和城中村基础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中村治安、消防、安全生产及人口管理问题

    目前,我省公安机关关于城中村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相关管理以属地派出所为主,下设社区警务室,由一名派出所民警担任社区民警,两名辅警辅助处理日常辖区相关事务,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派出所建设工作,城中村的管理也相对稳定。一是提升基础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2018年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派出所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明确科学设置派出所,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人口数量、治安状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相对应,按一乡镇(街道)一派出所原则设立公安派出所。做实社区警务,按照城市社区每7000名常住人口至少配备1名社区民警和2名辅警的标准配齐警务力量,履行实有人口管理掌握社情民意,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维护社会秩序等职责,推行社区民警驻社区,社区事社区办,建立完善社区民警带队巡逻,就地接处警纠纷求助警情,社区发生案件必须到现场制度以及相邻警务室联勤协作机制。二是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2019年以来,省消防救援总队相继印发《全省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就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作出部署。三是针对部分城中村存在的寄递物流、易燃、危爆物品仓库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依法保障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从源头上遏制涉爆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社区民警开展治安、消防等相关检查工作,确保城中村安全生产。四是做好人口信息管理。2017年省公安厅电发《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治安局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要求的通知》,组织部署开展常态化信息维护,确保新入住、就业、就学人员的信息及时采集、及时更新。对有效数据综合分析,组织回头看,开展查漏补缺。针对重点人员、重点地区开展专项采集维护,在人口管理上基本做到信息明朗、透明化。

    二、关于城中村环境卫生、规划建设问题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近年来,全省环卫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不断升级完善,环卫作业水平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全面铺开。截止2019年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5%,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40%,新建焚烧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明确将城中村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环境较差、居民改造意愿迫切的项目。三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鼓励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改造城中村,避免大拆大建;以三增三控(增加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公共设施,控制改造开发强度、建筑密度、人口密度)规划理念为指导,开展城中村的综合整治,提升宜居水平。四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棚户区界定标准和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棚户区改造的界定标准和范围,凡是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的城中村均可按程序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棚户区改造,对城中村的配套设施进行完善、维修改造房屋、进行环境综合治理等,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近年来,我省大力支持各地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2018-2020年我省共争取中央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37.3亿元,其中安排衡阳12.08亿元(2020年的配套资金尚未下达市州),棚户区改造户数累计44.8万户,其中衡阳市棚户区改造户数3.6万户。

    三、关于城中村饮用水安全、污水处理问题

    (一)饮用水安全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地结合管网排查、道路建设、旧区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科学制定分年度的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计划,限时完成市政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提高自来水入户率和供水保证率,逐步关闭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自备水井。2019年,全省新(扩、改)建城市自来水厂13座,新建(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1676公里。

    (二)污水处理方面。一是为加快补齐县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明确到2021年,基本消除城中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长效管理机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整合相关资金,统筹用于污水提质增效设施建设。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二是20199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重点支持城中村新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引导各市州积极申报,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截至目前,累计支持衡阳市污水管网建设奖补资金8900万元。

    四、关于城中村强弱电线问题

    一是电力部门在安排配网改造项目时采用优选排序模式,优先对贫困村和存在用户低电压,户均容量小,配变重过载、供电半径过长和线路老旧等问题的村组进行线路改造。城中村电网相对于农村电网而言,线路运行情况和用电环境较好,因此建设时序相对靠后。用电问题严重急需改造的用户,可向当地电力部门反映,电力部门会核查具体情况并据实给出答复,同时电力部门对于居民开户装电都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具体详情可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二是电力部门对居民用电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对于强弱电线同一通道架设或混在一起的现象,若是通信线路未经允许私自挂接在电力部门所辖电杆、支架等设备上,当地供电部门会联合用电监察部门向相关通信部门下达联系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弱电线路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如存在上述问题,居民可直接向当地供电部门反映,电力部门将及时进行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大城中村调研力度,鼓励各地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的计划及城市规划需要,对符合棚户区改造标准和范围的城中村纳入棚改。同时坚持利用与改造相结合,督促指导各地进行城中村改造时规划配建党建活动场所。三是继续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城市供水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力度,扩大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水质检测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质信息公开。四是持续保障城中村治安稳定发展,研究更有效的人口管理机制,提升城中村人民安全感及幸福感。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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