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筛查的建议
时间: 2020-04-30 16:52
湘建建复〔2020〕42号 A3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515号建议的答复
毛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筛查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强。经商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安全运行管理的问题
一是我厅积极参与了《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湘政办发〔2017〕24号)的编制工作,将城市道路(桥梁)的管理养护工作首次纳入了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营管理的通知》(湘建城〔2017〕173号),督促指导各地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三是为深刻汲取“9.22湘潭重大交通事故”和“10.10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教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湘建城函〔2019〕254号),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的重要性,加强日常巡查养护维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高度重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检查和加固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管理,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四是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湘建城函〔2019〕29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对已建、在建、待建城市道路(桥梁)开展集中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各地已累计排查城市道路(桥梁)风险隐患点段共计756处,正对标“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城市道路桥梁设计及施工缺陷、安全附属设施和标志标识不完善、部分路段事故风险突出等问题整改工作。
二、关于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及道路塌陷隐患排查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省启动了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办发〔2015〕48号)。为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和时限要求,我厅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写了《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范》《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及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指南》,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事故隐患排查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已有38个市县完成了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基本摸清了综合管线家底,通过搭建三维综合管线管理平台,实施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有效指导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二是为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智慧建设,2019年11月,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使用的通知》(湘建函〔2019〕254号),在全省第一批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管线综合系统建设和使用范围,提升地下管线管理与数据利用水平。三是西宁“1.13”路面塌陷事故发生后,我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印发了《关于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建明电〔2020〕4号),督促指导各地扎实做好城市路面塌陷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在建工地基坑边坡、暗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邻建筑物、道路等沉陷变形的监测监控,加大安全检查及管控力度,全面深入摸排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危险源、结构缺陷、功能缺陷,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加强地下管网的维养,对建设标准低、质量差、超期服役、老化破损的地下管网及时更新改造。四是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未开展地下管线普查的县(市、区)启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排查地下管网塌陷隐患、制定措施方案、推进整治工作。同时加强有效预警,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处治措施,防范道路塌陷灾害的发生。
三、关于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问题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道路(桥梁)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我厅已草拟《城市道路桥梁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20年省委省政府把“抓好城市道路(桥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把您的建议中的相关内容运用到工作中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地在前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管理,持续推进住建系统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二是按照《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对近三年来本地区造成路面塌陷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认真梳理,分析原因,结合地下管线普查,对城市主次干道、地下轨道工程周围影响区域、人流密集及重要设施集中区域、老旧城区等重点区域的地下管线和道路安全建立周期性的安全普查和探测检测评估机制。三是指导各地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运行、路面沉降等情况的实时监测,逐步实现地下管线、道路隐患预警预报功能,提升城市道路安全运行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四是督促各地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强调从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处置全过程管控转变,要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防范点更多放在源头治理上,全面排查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安全风险,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求,提升城市道路整体安全水平。
感谢您对城市道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徐鹏0731-8895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