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武冈打造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
时间: 2020-04-29 15:01
湘建建复〔2020〕43号 B1类 公开
湖南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
会议第1827号建议的答复
熊大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武冈打造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武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作为我省2011年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武冈历史悠久、底蕴深厚,遗存丰富。古城区内有古城墙、黄埔军校二分校—中山堂、武冈文庙等文物保护单位,木货街、西直街、穿城河等历史文化街区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我厅积极支持武冈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将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沟通衔接,并联合省文物局、省消防总队、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厅局做好专家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结合武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开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议武冈市:一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专抓。申报工作程序多、耗时长,所需资料繁杂,协调工作难度大,必须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常年抓,长期抓,久久为功,方能取得突破;二要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摸清“家底”,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梳理申报工作框架,完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按程序提出申报申请;三要加快推进名城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尽快上报审批,并做好与新一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适时启动地方法制工作;四是加强历史城区建设管控和环境整治力度。在保护好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同时,加强对城市风貌的管控,重点开展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整治,对于影响街区风貌的建构筑物应尽快拆除或整改,并严控增量;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名城申报工作,营造全城全民参与氛围。
省发改委始终重视和支持武冈市的文化旅游发展,将武冈市武冈古城、云山等项目纳入了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景点集群(特色村镇),安排省预算内投资1565万元,支持了武冈市嗨花弄农业创意产业园、湖南自驾友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区等项目,2018年安排资金110万元支持了武冈历史文化中心(武冈市博物馆)项目。此外,还在旅游交通标志、旅游基础设施、乡村旅游景区建设等方面也给予了资金支持。2020年,又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武冈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省发改委将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的汇报衔接,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武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统筹做好资金扶持
(一)关于对土地利用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根据《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土地开发整理主要是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经咨询省自然资源厅,目前暂无支持城市土地开发利用的政策,省财政暂未安排相关资金。
(二)关于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近年来,省级财政在财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资金安排,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2010-2018年,省财政累计下达财政资金535亿元,撬动了金融杠杆和市场化融资,1000余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彻底改变了过去“人在棚户走、左右肩挨墙”的居住环境。下一步,将进一步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要求筹集省级补助资金,继续对包括武冈市在内的棚改任务重的地区给予倾斜。同时,将根据我省棚改专项债券额度,统筹考虑各地申报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情况、项目收支平衡情况和财力情况,在额度分配上尽力给予武冈市支持,在发行批次上尽量将武冈市纳入优先次序,在发行工作上对武冈市加大指导力度。同时,为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议武冈市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严格把握改造标准,执行“两轮征询”制度,落实“六个严禁”。
(三)关于对文物保护、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近年来,省财政对武冈市文化旅游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2016-2019年共计安排中央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160万元,重点支持黄埔军校第二分校旧址及木瓜桥的保护修缮和利用;从2016年开始,实施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通过因素法安排中央和省级旅游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包括武冈市在内的5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因地制宜自主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能力;同时,为支持湘中大梅山文化精品旅游线路建设,2018年将武冈市纳入第三批全域旅游重点县建设支持范围,按照连续三年,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其加强旅游目的地和线路建设。
(四)关于对防洪堤建设、河道治理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根据《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17〕43号),在一个市县范围内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防洪、排涝、水旱灾害防御、河道治理等水利基本公共服务为市县事权,除中央投入以外的支出,原则上由市县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近几年来,我省持续加大投入,对市县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河道治理等项目进行了奖补,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解决武冈市防洪堤和河道治理等问题,建议在统筹用好中央和省有关涉水奖补资金基础上,主动落实支出责任,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切实推动相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
(五)关于对城市管网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2019年,针对武冈市城市管网建设方面,省财政积极争取中央城市管网建设资金予以支持,2019年安排中央专项资金400万元,2020年提前下达中央专项资金246.7万元,专项用于武冈市相关城市管网建设。同时,省财政积极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中支持武冈市城市管网建设。下阶段,建议武冈市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储备相关工作,加大优质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省财政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武冈市符合条件的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在向中央争取专项资金和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上,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湖南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8日
联系单位: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康娅琳
联系电话:0731—8895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