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建议
时间: 2020-04-08 16:15
湘建建复〔2020〕24号 A3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第十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148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全灵芝代表提出的《关于健全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厅在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设工作。先后完成《湖南省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研究》等课题研究,全面调研全省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全省乡镇污水收费政策出台提供了参考依据。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湘政办发〔2019〕43)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29号),指导和督促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地区从2020年起开征污水处理费。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对全省乡镇污水处理收费和运营成本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将调研报告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等部门共享,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费的动态调整机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8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电话:王 畅 0731- 889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