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的建议
时间: 2018-08-28 17:38
湘建建复〔2018〕93号 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91号建议的答复
邓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越来越重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厅积极履职,开展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五年专项治理和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同时将乡镇污水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全省乡镇污水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31处,85.6%的行政村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治理。
一、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多元投入办法,构建农民、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格局”的建议
2016年,经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了《湖南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明确提出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省、市两级财政可通过适当形式对农村垃圾治理给予支持。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处理和维护以及正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各级公共财政持续稳定投入和农民适当缴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2017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农村双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74号),提出拓宽资金渠道,由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以奖代补、整治资金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双改资金投入。全面推动社会资本进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我省即将启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将作为重点任务。
自开展洞庭湖河湖沿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以来,洞庭湖区域的常德市安乡县、鼎城区、西湖管理区、桃源县,长沙市望城区,岳阳市华容县、湘阴县、岳阳县、云溪区、汨罗县的部分乡镇已建立农户保洁收费制度,平均收费5-10元/月·户。建议赫山区可参考以上县市标准,建立农户保洁收费制度。
二、关于“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强资金支持,保证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顺利实施”的建议
我厅牵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累计争取省财政补助4.24亿元(其中赫山区补助1249万元),带动市县投入15.24亿元。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2017年,省财政安排新型城镇建设资金3亿元,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中央及省级资金8.1亿元,支持包括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在内的城乡发展项目。
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是带动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城乡统筹均衡发展。
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属地方事权,资金保障以地方投入为主,省级财政重点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奖补。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在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方面充分考虑基层财政收支困难,不断加大补助力度,尽可能提高县市财力水平,使市县能有相对充裕财力推进适宜本地区要求的环卫一体化处理体系。二是统筹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治理等资金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赫山区可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报项目,参与竞争性评审,符合扶持要求的,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大力支持。三是鼓励各地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第三方治理、特许经营等形式,引入市场主体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省财政将给予前期费用补助。
感谢您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316 联系人:王 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