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奋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加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时间: 2018-08-28 16:59
湘建建复〔2018〕90号 B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19号建议的答复
刘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奋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加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村庄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对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很有指导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有效指导全省农村房屋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高我省村庄规划水平,2017年10月,我厅印发了《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方案》(湘建规函〔2017〕377号),启动了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按照“城乡统筹,多规合一”的基本原则,分“保护类型村庄规划”“改善类型村庄规划”“简易类型村庄规划”“建房说明书”四类制定村庄规划,目标在201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列为《湖南省农村双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十大工程之一,并进一步落实了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为保障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厅相继印发了《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湘建规〔2017〕204号)和《关于加强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建规函〔2018〕35号),对各类规划的编制深度和成果作了详细规定,鼓励各地简化村庄规划内容,如改善类村庄规划成果主要包括一书、三图,即规划说明书和综合现状图、综合规划图、综合整治规划图;简易类村庄规划成果为一书、两图,即规划说明书和综合现状图、综合规划图。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上,要求以“统筹编规划、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为原则,提出了“提炼各行业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在空间上的要求”“深入现场勘察”“批前公示”“批后公告”等十八条具体要求,以保障规划的实用性,突出村庄特色。
三、规范村庄规划制图标准,推动多规合一。在规划编制标准上,我省已将村庄规划的用地分类标准与国土、交通、水利、农业、环卫等部门的技术规范作了充分衔接。2018年5月,我厅又印发了《湖南省村庄规划制图规定(试行)》,对村庄规划的电子制图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为建设全省规划一张图系统做好铺垫。下一步,我厅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好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衔接,推动多规合一。
四、加强乡村规划建设审批管理,严格规划实施监督。目前,大部分县(市)未在县(市)域内全面普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很多农村建房活动并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切实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根据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1号)要求,2017年底,我厅修改了《湖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将村民建房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权限下放至镇(乡)人民政府,落实镇(乡)人民政府农房建设管理权责,简化村民建房审批流程。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地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逐年提高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核发率,对违法建设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确保规划真正执行到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043 联系人:彭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