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益阳市申报海绵城市试点的建议
时间: 2018-08-28 16:19
湘建建复〔2018〕74号 B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06号建议的答复
徐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益阳市申报海绵城市试点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现答复如下: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015年,中央批复我省常德市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我省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湘版”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竞争性评审,确定岳阳市、津市市、望城区、凤凰县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地区,并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20号),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重点推进海绵型道路、小区等海绵体建设。
近年来,益阳市虽未入选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但以营造“城在山中、山在城中、城在水中、水在城中”,山、水、城、人、绿相依共融的城市空间为目标,以山、水、绿的自然特征为基础,以城市规划区自然格局为骨架,打造具有益阳特色的半城山水满城绿的宜居生态城市,构建了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体系,成效显著。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益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政策及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集中投向海绵城市试点地区,没有安排海绵城市专项资金到其他非试点地区。省级财政在资金支持方面,一是对益阳市防洪工程予以支持。2016年至2018年,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益阳市涉及城市防洪水利资金超4.4亿元,主要涵盖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特大防汛补助等。二是新型城镇化及黑臭水体整治方面予以资金补助。2016年至2017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新型城镇化资金2484.8万元,用于支持益阳市雨污分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下达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450万元,用于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建议益阳市统筹新型城镇化资金、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等,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加强“五大片区”、海绵型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创造良好基础条件。
二、关于全力支持益阳市申报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建议。目前中央尚未开展第三批全国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省委省政府也暂未启动新一轮海绵城市的建设试点申报工作,若海绵城市进行试点扩面,益阳市可积极做好前期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届时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申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职能部门积极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107 联系人:冯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