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中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时间: 2018-08-28 16:17
湘建建复〔2018〕73号 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9号建议的答复
周铖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中城中村改造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民政厅和省文化厅,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标情况
我厅致力于提高路网密度和道路通达性,有计划地打通建成区“断头路”和“瓶颈路”。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我省建成区路网密度平均值为7.32公里/平方公里。到2020年,力争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道路通行能力将大幅提高。
截至2018年5月,我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24%,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4.38%;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计划到2020年,各市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设区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5%以内,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及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设施建设。
全省县以上城镇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08座,总设计日处理能力4.7万吨,实际处理能力3.4万吨左右,其中,已建成10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能力达到1.2万吨,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到37%,共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数量2231座(大型站90座,中型站159座,小型站1982座)。截至2017年底,全省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达到43874吨/日,力争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均衡布局和建设公园绿地,加快老旧公园提质改造,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雨水花园等海绵绿地。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我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36.13%和10.57平方米/人,力争2020年,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将分别达到37%和12平方米/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70%。
二、“城中村”拆迁改造方面
城中村一般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不符合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政策,城中村内的房屋改造通常为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人居环境改善也统一纳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由于“城中村”所处的区域位置、土地权属和资源要素各不相同,因此,我厅建议“城中村”改造因地制宜,实施不同的改造方案,对具备较好景观资源的“城中村”,可结合城市公园体系建设改造为公园绿地。
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全省“村改居”步伐逐步加快。《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第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村改居”工作实施主体是乡镇街道,审批机关为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将依法做好程序指导工作。目前,全省“村改居”工作正在按条件、按程序规范开展,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完善政策,细化程序,特别就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村改居”后公共资产和社区服务管理加强指导,确保全省“村改居”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我厅将根据《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湖南省农村双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工作部署,加快落实《湖南省城市双修政策清单(第一批)》,督促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鼓励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改造“城中村”,避免大拆大建;以"三增三控"(增加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公共设施,控制改造开发强度、建筑密度、人口密度)规划理念为指导,开展城中村、农民安置区的综合整治,提升宜居水平。
三、“城中村”地域文化方面
部分“城中村”遗存了一些传统文化和传统习俗,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已列入各级非遗名录。非遗项目的保护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尽职尽责,挖掘、整理、传承、保护、保存好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特别在“城中村”建设、改造中,项目保护单位应会同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改造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妥善、完整地保护好当地的传统文化和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场所和实物。有条件被列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我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保护力度。
针对当前城中村存在的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我厅十分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考虑。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两项工作:一是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指导市州在“城中村”改造方面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以改为主、以拆为辅,重点打造“一村一品”主题公园,注重城市优良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建设绿色、生态、低碳的城市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 88950066 联系人:康娅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