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脱贫攻坚中对县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
时间: 2018-08-28 15:47
湘建建复〔2018〕63号 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68号建议的
答复
龙力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脱贫攻坚中对县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贫困户基本安全保障的重要途径,是精准脱贫的重要内容,我厅始终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不敢有丝毫懈怠。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户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我省资金和指标优先支持贫困地区。近三年安排5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2亿元,年度补助资金均超过年度总额的65%。
从2017年起,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发生较大调整,一是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其它贫困户不再列入国家和省级支持范围,由市县自筹资金自行解决。二是中央补助资金有较大提高,从2016年的7500元/户提高到2017年的1.36万元/户,省级补助政策参照中央政策相应进行了调整,补助标准从5000元/户提高到1.1万元/户,中央和省户均补助标准达到2.46万元/户,比上年度提高了1.2万元/户。同时我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危房改造贷款,并在贫困县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补助资金的大幅度提高,更加有利于实施差异化补助,能有效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特困户的住房安全。
您在建议中提及“对靖州县给予重点支持”,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力争足额安排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补助资金,确保应改尽改,积极支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18年脱贫摘帽,积极支持省级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户脱贫。由于国家政策作出调整,对于非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不再支持,非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问题,县级政府可以通过加大本地财政投入、整合涉农资金、融资等方式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 88950274 联系人:曾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