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征求意见信息反馈
时间: 2022-01-04 10:44
《湖南省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征求意见信息反馈
共征集专家意见87条,采纳82条,如:“1.0.2条:建议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的扬尘防治。”、“3.0.1、3.0.2条:建议合并为3.0.1,修改为: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专项方案应综合考虑现场平面布置、扬尘防治源控制、封闭围挡、实时监控措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等。”、“6.5.7条:建议修改为:沉淀池设置应不得少于两级沉淀,沉淀池四壁应采用水泥砂浆粉刷并作防渗处理,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且不得将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和河、湖等水体。”等意见,标准组均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