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责任的通知》征求意见反馈信息
时间: 2021-03-16 10:44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招投标市场
各方主体责任的通知》征求意见反馈信息
共征集到有关单位意见85条,采纳42条,如:
一、“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移交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移交”改为“提请”,已采纳。
二、序号2的检查内容(3)“工程款和材料款未走施工单位银行账户,每发现一起扣1分”,建议修改为“工程款和材料款未走承包单位银行账户,每发现一起扣1分”。已采纳。
三、检查内容(4)“是否有监理日志、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月报,每发现一处,扣1分”建议修改为“是否有施工日志、安全日志,每发现一处,扣1分”。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