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提示函 强化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
时间: 2026-03-24 14:32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的提示函》,从规范建设程序、强化监管执法、严把验收关口、加强协同联动四个方面作出明确部署,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切实保障城镇燃气管网建设质量和安全。
燃气管网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此次提示函旨在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筑牢安全底线。
在规范建设程序方面,各地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督促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将施工过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对于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燃气管网及设施,应与主体工程一并立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单独组织建设且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城镇燃气管网项目,应当纳入小散工程安全管理。
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各地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核查管道材质、规格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要求,严格把控管道基础处理、埋设标高、隐蔽回填等关键工序质量;落实沟槽开挖、有限空间作业、机械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毗邻区域既有管线保护,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结合网格化巡查、日常监督检查,对非法违法建设、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等行为,坚决依法采取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在严把验收关口方面,各地要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标准规范等开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隐蔽验收和功能性试验,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管线跟踪测绘成果资料。与房屋市政主体工程一并建设的燃气管网工程应一并验收,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燃气管网项目应单独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燃气管网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交付使用、通气运行。
在加强协同联动方面,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协同联动机制,会同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打通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堵点,全面厘清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边界,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城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燃气管网项目建设单位履行首要责任,组织参建单位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此次下发提示函,旨在指导各地高度重视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