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同步加码!株洲、湘潭可提公积金交物业费,每户每年最高3000元

      时间: 2026-05-13 11:57


    继长沙公积金上调贷款额度、推出代际互助新政后,长株潭住房保障再迎利好。4月30日,记者获悉,株洲、湘潭也发布了公积金优化政策,明确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购房契税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一步盘活账户资金。

    株洲:物业费年提3000元封顶

    根据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新政,自2026年5月1日起,当地正式实施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业务。政策明确,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提取额度不超过票据实际金额,且每户家庭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

    同时,新政同步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人购买株洲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所缴纳的契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自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金额。

    株洲还同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至每年18000元,并将于7月1日起试行公积金装修提取及贷款业务。提取或贷款额度按该套住房建筑面积乘以装修单价核定,装修单价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00元,且总额不得超过30万元。

    湘潭:政策同步落地,提取条件与额度一致

    此外,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于近日发布通知,出台同类惠民政策。新政规定,在湘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物业费,家庭年度提取上限同样为3000元,当年未提取部分不结转 。

    在契税与维修资金方面,湘潭缴存人家庭购买本地自住住房并完成备案登记后,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相关费用,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款金额及账户余额。至此,长株潭三市均已实现公积金“可提可贷、覆盖购房、装修、居住全链条”的保障格局。

    在贷款额度计算倍数方面,湘潭明确,缴存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计算倍数提高至20倍;按该倍数计算的可贷金额低于40万元的,统一按40万元核定。

    影响:从“购房专用”到“安居普惠”,激活存量稳定预期

    “只能买房还贷”到“可付物业费、契税、维修资金”,本轮公积金政策调整,标志着湖南住房保障从“促购房”向“优安居”深化。

    业内人士分析,一方面,政策直接降低缴存人家庭日常居住成本。以3000元上限测算,基本可覆盖多数家庭年度物业费,相当于为缴存职工“变相加薪”,有效提升公积金使用效率与获得感 。另一方面,支持提取支付契税、维修资金,可直接减轻购房者前期资金压力,对激活刚需与改善型购房需求形成支撑。

    “长株潭政策同频发力,既体现因城施策、精准调控,也强化城市群协同效应。”该业内人士表示,此类政策不直接刺激房价,而是通过优化资金使用、降低居住成本,稳定市场预期,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来源: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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