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返回上一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时间: 2014-04-09 15:02

    序号涉及内容代表意见 是否采纳理由
    1第三点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文本...”建议删除须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采纳明示两《办法》必要性不大,且两《办法》是已经公开的立法,易于查询
    2第三点中“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设定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不得涂改、删除合同中规定的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建议删除不予采纳此内容为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针对性条款,在通知中予以进一步明确,有利于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维护自身权益
    3第四点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时,不得高于公布的销售单价,不得...”建议删除“不得高于公布的销售单价”的内容采纳房屋销售价格管理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即可,可以不在此通知中规定
    4第四点中“已抵押房屋在销售时应当告知购房者,不得隐瞒相关信息.”建议区分在建工程抵押和购房按揭抵押,明确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不告知购房者不予采纳按照《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和按揭抵押情况都必须告知购房者,以保护购房者权益
    5第五点建议增加小标题采纳增加小标题“加强房地产广告销售管理”后,通知的内容结构更加规范
    6第六点建议增加小标题采纳增加小标题“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后,通知的内容结构更加规范
    我要举报
    举报电话:0731-88950102
    来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驻
    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编:410116    总值班电话:0731-88950000
    公安备案号 43011102002159
    省政务中心办事咨询:0731-82213849
    政务A10窗口 (三类人员): 0731-82210779
    政务A12窗口 (建筑业资质): 0731-82213849
    政务A13窗口 (勘察、设计资质及注册人员) : 0731-82210772
    政务A14窗口 (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测资质): 0731-82210773
    政务A16窗口 (建造师) : 0731-82210775
    政务A17窗 口 (造价工程师、房地产、监理资质、外省企业入湘信息报送) : 0731-82210776
    主办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46 备案号:湘ICP备10205723号-2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937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