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7)
时间: 2022-03-08 16:56
“八五”普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7)
道远且长,虽远必达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律精要
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全面”,涉及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构想体现了目标引领和重点突破相统一的辩证思维,凝结着习近平同志对法治建设所处阶段和当前形势任务的深刻洞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
“共同推进”说明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也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根本保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体现在政府工作中就是要严格实施法律、做到依法行政。
“三位一体”说明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和重点,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先导和示范;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和依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法理探微
“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符合法治建设的规律。我们党先后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 ,都是从当时所处的历史阶段、为解决当时的问题所提出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时 ,推进法治的重点放在厉行法治、建设法治国家上。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展开 ,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就摆在面前。如果政府不依法行政 ,公权力不守法 ,就难以根治“超越宪法法律行使特权”的问题 ,做不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国家也就无从谈起。因此 ,法治建设的重点必须放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上。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 :“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 ,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 ,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从法治建设发展规律上看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都是紧密联系、相互支撑的 ,不同历史阶段可以有所侧重 ,但最终还是要“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可以有各自的建设重点 ,但最终是要“一体建设”,只有这样 ,才符合法治建设的规律。
“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必须在“共同”上下功夫 ,在“一体”上做文章。依法治国是就国家和社会治理而言的 ,依法执政是就党的建设和执政方式而言的 ,依法行政是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 ,看似不同的着力点 ,实质上都是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共同”上下功夫 ,就要求在法治中国目标引导下 ,按照“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要求 ,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协调发展。很难想象,“各拉各的调 ,各吹各的号”能够建成法治中国。例如 ,“良法善治”是法治的重要标志 ,实现良法善治 ,就要考虑到“良法”既包括国家法律 ,也包括党内法规 ,“善治”既包括国家、政府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也意味着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在“一体”上做文章 ,就是要在理念上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当作一个整体来认识 ,不能割裂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建设的内容上 ,必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确定的目标、安排的任务和采取的措施不冲突、能衔接、可支撑。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上 ,必须做到实事求是 ,统一步调。
法治实践
2014年 5月 26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再次告诫我们,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与“依法执政”相对立的,就是执政不依法。在一些党政负责人那里,“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越权执法”等情况仍然存在。不该他管的事情他瞎管,该他管的事他乱管,这样的不正常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在人民群众中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是依法治权,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仅要把权力装进法治的笼子里,也要把自己的一言一行装进法治的笼子里,这是建设法治政党的基本要求。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制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这是一件关系全面依法治国长远发展的大事,必须办好”,“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使规划更科学、更符合实际”。2021年 1月,党中央印发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这些规划共同构建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全国各地应当做好“真抓实干”的文章,让法治规划在基层落地生根,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法治故事
2005年 6月 17日,是让浙江省武义县后陈人至今难忘的日子。这天,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来到后陈村调研。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它成立了新中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这要追溯到 20世纪 90年代中期,随着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建设,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的 1200余亩土地陆续被征用,征用款累计达 1900余万元。当时由于村里重大决策不公开,村务不透明不规范,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危机与日俱增。2003年 11月,时任武义县白洋街道工办副主任的胡文法“临危受命”,到后陈村兼任村支书。胡文法领着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连续四天开会到深夜,最终达成共识,设立一个第三方监督组织——村财务监督小组。小组成员除分管纪检的支部委员和出纳外,由全体村民从非村两委成员直系亲属村民中选举三人组成,每月对村两委的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公示。2004年 6月,后陈村选举产生了新中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
习近平同志调研后说,后陈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他一直关注着,这是农村基层民主的有益探索,方向肯定是正确的,并鼓励村里进一步深化做法,为全省提供有益经验。习近平同志的肯定让村监委的干部吃了定心丸。这些年,村监委把账目公开“贴”进电视里,什么事项、开支多少、经办人是谁……每张发票都标注得清清楚楚。连续 15年,后陈村保持了村干部“零违纪”、村务“零上访”、工程“零投诉”、不合规支出“零入账”的记录,成为全国闻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村民对此赞不绝口。
让后陈村人更没想到的是,他们的“治村之计”会上升为“治国之策”:2010年,全国人大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作出了“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的规定,“后陈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度,后陈村与安徽小岗村一样,也成了具有时代标志意义的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