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4)
时间: 2022-03-07 09:09
“八五”普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4)
法者,治之端也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律精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与国家治理、法律制度与国家制度的关系问题,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指明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正确路径。习近平同志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法理探微
新中国成立 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到与时俱进修改宪法;从推进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到出台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到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验证明,只有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才能不断提升。
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任务之重、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必须涉险滩、啃“硬骨头”、打破利益固化藩篱,这些都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这对缓解经济社会转型造成的阵痛是一个重要而有效的抓手。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核心是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法治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市场主体、财产权、交易规则、宏观调控、监督管理、服务引导、社会保障、对外开放等方面,持续深入地改进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规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化水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要以法治建设优化政务环境,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加快改革发展步伐。
国家治理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法治思维贯穿到基层治理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始终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法律规则处理问题,在基层治理中持续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法治实践
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是对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一场考验,如何答好疫情防控的“法治考卷”?
2020年 1月 25日正值农历正月初一,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决策部署全面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依法、科学、有序,“依法”被摆在了首要位置。
2020年 2月 5日,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特别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全面依法防控的要求下,各地依法采取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严格的防控措施。但是,仍然有一些地方教条僵化、简单粗暴,从本位出发,采取了一些不合情理甚至明显违法的偏颇、极端防控措施。有的直接粗暴地侵犯公民的权利,如实施擅自断路、封门等所谓的“硬核”防控;有的发布政令对部分外省务工返岗人员“一律劝返”;有的不让租户进入小区,声称“没有房产证一律遣返”“没有房本,先交 50万元保证金”……
2020年 2月 12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析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对偏颇和极端做法要及时纠正,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在中央三令五申和舆论的呼吁下,一些“脱轨”的地方、部门、单位重回法治轨道:东部沿海某省多地纷纷撤销“一律劝返”政令;各地设立的“关卡”陆续有序取消;而用“房本”阻碍外来务工人员回家之路的成都某小区,已向居民发送致歉信并改正错误;关于疫情防控人员打砸麻将桌一事,乡长也两次登门道歉……
法治故事
1963年,“枫桥经验”经毛泽东同志批示后在全国推广,58年来历久弥新、经久不衰,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光辉旗帜。2003年 11月,习近平同志赴枫桥调研,当得知全镇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 97%,其中 80%以上的民事纠纷在村和企业就得以调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时,他开心地笑了。2004年 8月 4日,在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贯穿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始终。
2013年 10月 11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枫桥经验”产生之初,枫桥人主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民间自治传统来解决基层矛盾纠纷。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必须探索出更加有效的治理模式来适应日趋多元的利益诉求。这些年来,枫桥镇利用“枫桥经验”不断推进基层法治,积极创建民主法治村,实现“一村一律师”全覆盖,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实践。从桐乡高桥街道越丰村发源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经验走向全国,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