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院办公楼附属设施(四号楼)建安工程项目已由湘发改投资[2011]11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2 业主名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3 项目名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院办公楼附属设施(四号楼)建安工程项目监理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2.5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8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地面为三层框架结构,地下为两层地下车库。
2.6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范围为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院办公楼附属设施(四号楼)建安工程项目及其相关附属工程---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监造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
2.7 监理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总工期约12 个月。
2.8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省外监理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还须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执业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3 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执行,至少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1名。并要求在工期紧张、出现施工技术难点等情况下适当增派监理人员,关键施工部位或阶段配备的监理工程师必须跟班蹲守施工单位作业。配备的监理人员及其专业需覆盖招标监理范围,且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省外监理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凭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我省境内参与项目投标。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须在2013年01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采取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到省管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统一托管账户且到账(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并注明为“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院办公楼附属设施(四号楼)建安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是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严禁使用现金方式缴纳。
4.2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13年01月10日至2013年01月16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文件款。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示方式。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1]291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8.1 开标时间:2013年01月31日14时30分;
8.2 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公告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hnztb.org)上发布。
10.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50171。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8号
联 系 人:李宏著
电 话:0731-85063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吴 健 王秀梅 朱灿灿
电 话:0731-84532855 84532662
传 真:0731-84532662
邮 箱:tina303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