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湘建建责停(改)通字〔2022〕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22-02-22 15:59
湘建建责停(改)通字〔2022〕1号
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湖南九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涉嫌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行为,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28条第1款“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规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28条第2款“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5月21日前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关于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应具备600万元以上净资产,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应具备200万元以上净资产,配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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