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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1-070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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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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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安全管理

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哲书记、伟明省长关于防范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指示批示和全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团圆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要按照暑期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建立防溺水工作机制,要把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严格督促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

1.在建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工地全封闭管理,加强围挡墙维护,确保围挡设置严密。

2.强化门卫管理,24小时值守,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加强生活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隔离管理,生活、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严格隔离,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作业区。

4.所有建筑工地有积水坑、水池、沟槽的,必须在周边搭设防护栏杆并加挂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同时设立警示标识。

5.加强安全教育和人员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全面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带学生进入施工工地,发现有学生靠近有积水坑、水池、沟槽等涉水区域,要及时制止。

三、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在建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对现场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学生防溺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和安全标准化考评,重点对企业、项目防范学生溺水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方法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明显存在溺水隐患的,要立即督促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罚,确保溺水隐患消除和防溺水措施落实到位。

3.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决杜绝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对因工作不力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请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730日前将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情况报我厅。

联系人:莫鑫海,联系电话:0731-88950065,邮箱:375691637@qq.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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