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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一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430S00/2014-0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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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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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2014年一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一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情况的通报

湘建建函〔2014〕10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湘建办〔2011〕13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暂行规定》(湘建建〔2013〕83号)要求,省质安监总站从第一季度督查抽查项目以及监管信息平台和各地报送的项目台账中,随机抽取了考核工程项目,并结合督查情况,对项目监督记录信息录入情况、核查监督记录本、监督管理台账等,进行了全省各地2014年一季度开展监督规范化工作量化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142个考核项目,实际报送考核项目141个,监督记录本230份(其中质量、安全机构分设地区4个,质量、安全记录本单独使用地区5个;衡阳市美美世界城市商业广场项目是一季度督查抽查项目,为非法违法项目,质量安全机构未介入监督,但监督机构均对其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并报告了主管部门,已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质安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其进行查处,因此衡阳市此次考核实际项目数9个,查看监督记录本18本),其中考核合格项目216个,不合格项目14个(按照记录本统计,其中10项为督查时现场比对以及人员和起重机械设备核查追加扣分后考核不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季度考核情况看,虽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认真落实季度督查和节后复工检查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可控程度有所提升,但部分地区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一线监督人员规范化工作有所松懈,未严格按照规范化工作要求对监督项目,特别是前期介入的监督项目未落实监督职责,导致规范化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复出现,先过现场比对后考核不合格项目数有所增加。

(一)项目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一是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设的市州,监督机构联动不到位,质安介入不同步,监督信息录入时间差距较大,从信息平台上看形成一段质量或安全监管的真空期,且存在部分项目未对开工条件审查之前的信息进行补录或补录不完整的情况。二是部分市州对项目专项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不重视,专项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未开展或未及时录入平台。三是对提前介入监管的项目,没有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仍然存在,且对该类非正常项目的监督信息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开展,如永州市的和睦小区5#栋和祁阳县金沙湾项目。四是部分市州对项目施工许可信息未及时录入,如长沙、永州等市。

(二)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监督不力,监督记录不真实。一是监督记录不符合逻辑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二是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持假证或无效证件上岗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在对全省136个考核项目共2375名关键岗位人员(施工1656人、监理719人)进行资格和身份核实时,发现仍有59个项目的156名关键岗位人员(施工101人、监理55人)使用假证或无效证件。有问题项目数占核查项目数的43.4%,使用假证或无效证件的人数占核查总人数的6.6%(施工6.1%、监理7.6%)。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防控不到位。从督查抽查部分施工现场情况来看,重大危险源控制不到位或失控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监督人员未指出和纠正施工、监理企业未按照要求对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或辨识不认真、不准确的现象和行为,致使所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与现场不符,辨识流于形式;也未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从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执行及验收情况、监控和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致使所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程序不规范、施工现场和方案严重不符、未按照要求组织验收就已投入使用、监测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如株洲市中泰•财富湘江项目季度督查时发现该项目监督记录对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记录不详实,不能如实反映现场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爬架仅设置一道防倾覆装置,提升与防坠共用一道附着支撑、施工电梯未通过联合验收擅自使用,现场临时用电混乱等问题。

另外,部分监督人员未对项目适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全数检查,或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提出整改要求后未跟踪落实等。

(四)对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核查不认真。从抽查监督记录本及部分施工现场看,部分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时重点不突出,对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核查不认真,没有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核查相应的资料,而在监督记录中笼统地填写“符合要求”。督查抽查的部分项目仍然出现施工用图不符要求、建筑材料进场验收不严格、钢筋未进行重量偏差复检、钢管扣件进场不检验验收或未按要求称重验收、商品砼资料不齐全、起重机械未办理分项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就已安装或已办理使用登记但部分保护装置已经过期等问题。如衡阳市龙锦山庄4#、5#、8#、9#、10#住宅楼等项目存在未对外加工钢筋进场检验进行核查,存在钢筋超张拉的现象,以及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用图仅加盖了开发商的印章等问题,这些问题监督人员均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也未在监督记录中记录;永州市的个别督查项目现场甚至在使用未加盖任何印章的白图纸。

(五)对安措费的管理不到位,监督记录混乱,平台录入随意性较大。如永州市、邵阳市的大部分考核项目均存在不按合同工期进行安措费拨付的情况。

(六)部分市州节后复工检查不到位或流于形式。如邵阳市湘林国际新城(湘林温德姆玉尊大酒店)项目,市安监站在2014年2月15日到现场发现该项目未开工并形成了一次监督记录,而在3月13日的监督检查记录中该项目已在正常施工,期间无复工检查等相关记录。

(七)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2014年第一季度总站对各市州规范化考核项目上报的建筑起重机械资料的核查及比对查询“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信息系统”的情况来看,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主要存在部分设备未能及时在网上信息系统中办理使用登记、个别设备未进行备案就安装使用、设备纸质版本使用登记的格式及编号规则不符合湘建建〔2009〕340号文件的要求、设备使用登记未在网上信息系统中打印等问题,部分区县的这些情况尤为突出。

(八)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完整。一是部分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严格按湘建建〔2013〕83号文件要求对本级监督机构及所辖县市区进行绩效考核,从本次督查的情况看,各地仍存在考核项目数量不足、现场比对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等的情况。二是部分市州未按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或报送资料不完整,特别是未提供主管部门对市本级监督机构考核结果的情况较为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监督规范化工作中反复出现的监督不规范、监督记录失真失实、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监督不力弄虚作假、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对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核查不认真、考核不规范和责任追究不到位等主要问题,认真研究,切实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监督规范化工作,并记录上报此次核查发现持假证或无效证件上岗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核实,除对人证相符的情况进行核实外,还应全数对证件真伪进行核实。如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网(www.mohurd.gov.cn)查询;施工单位八大员可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www.hnjsrcw.com)查询,也可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下载八大员证书二维码扫描软件,安装在手机上并注册,就可用手机在施工现场直接对证件(包括复印件)二维码进行扫描,核实其真伪;监理工程师省证和监理员证可在湖南建筑信息网(www.hunanjz.com)查询。

(二)各级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培训工作,尤其对建筑起重机械、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模系统和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防控要点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确保所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杜绝假冒伪劣淘汰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确保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各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备案、使用登记的要求,按规定证件格式、编号规则办理设备备案、使用登记,使用登记必须从“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并于5月10日前,由市级安全监督机构将本级和所属县区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汇总后报省质安监总站安全科。

(四)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已于2013年12月,全面进行了升级,对原平台非正常项目监管信息不能录入情况进行了修正,现已可以提前录入。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彻底摸清本地区在建项目底数,全数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同时明确非正常项目提前介入条件,强化非正常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该类项目的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并及时将全部项目监管信息(含原未及时录入的为正常项目监管信息)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对不符合提前介入条件的非正常项目,要采取强硬手段,坚决要求停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规范化绩效考核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考核结果要真实反映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质量。一是对监督平台上未记录任何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要作为必查项目,对监督记录弄虚作假、严重失真的监督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资料,确保一线监督人员认真履行监督工作规范化职责。二是严格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的核查。在今后的考核中,凡发现考核项目存在使用无资质商品混凝土、钢筋超张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套牌使用的问题,且未及时发现和制止的将顶格扣分。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今后,凡在省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中不合格项目的监督组或监督人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其责任,并于下季度考核时将书面责任追究情况一并上报省质安监总站,未及时上报或未按要求追究责任的,总站将根据要求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1.2014年一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

2.2014年一季度监督工作规范化项目考核结果汇总表

3.2014年一季度各市州监督规范化考核项目评分汇总表

4.2014年第一季度全省监督规范化考核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核实情况汇总表

5.2014年一季度全省监督规范化考核建筑起重机械核查及扣分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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