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建筑工程项目中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4-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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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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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在全省建筑工程项目中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
湘建〔2012〕251号
各市州总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竞赛活动的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稳增长、促和谐”的具体要求,有效推动全省建筑业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湖南省总工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决定,在全省建筑工程项目中广泛开展建筑企业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战略目标和全省建筑业发展任务,充分调动全省建筑业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优质提效为核心,以改进管理为手段,以提升技能为目标,以促进和谐为追求,建一流员工队伍、创优质工程项目、树优良企业形象、促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时间安排(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
1.准备阶段:2012年10月25日至11月20日。各市州成立竞赛委员会,进行宣传动员,启动竞赛,各建筑业企业组织工程项目制定活动方案并逐级报省市竞赛委员会备案。省市竞赛委员会从中择优予以重点指导和宣传。
2.实施阶段:2012年11月20日至2013年4月30日。各市州竞赛委员会积极协调活动的开展,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及时做好活动宣传推介工作。
3.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5月1日到8月31日。各市州竞赛委员会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并将涌现出来的优胜企业、优胜项目和劳动能手报省竞赛委员会。由省竞赛委员会对候选优胜企业、优胜项目和劳动能手进行考察并组织媒体采访,同时,开辟网络投票通道,组织公众投票。举行颁奖仪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赛活动开展有序,成立全省建筑工程项目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
顾 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袁湘江
主 任: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刘革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唐道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芳柏
成 员: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彭晛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 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张灼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张传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陈克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王正平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站长 陈高立
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公室主任
章晋敏
劳动竞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机关工会)陈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灼文、陈克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市州应按照省统一要求,成立相应的竞赛委员会,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好本市州及有关省直、中央在湘企业工程项目的竞赛活动。省管项目的劳动竞赛活动由省质安监总站统一组织。
四、竞赛范围
全省建筑业企业和省直、中央在湘建筑业企业所属且在建的可望在明年8月份竣工的工程项目。
五、竞赛内容
1.比安全。贯彻“安全作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原则,切实把安全作业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及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实。努力夯实安全作业基础,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头,杜绝违法违规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持续降低一般事故发生率。
2.比质量。坚持“以精为业、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争创“精品工程”。
3.比进度。按照工程合同签订的工期时限,深入研究制定最优化的施工方案,科学分解工序,做好交叉,变流水作业为平行作业,缩短关键路径的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时或提前完成项目施工。
4.比技能。坚持“降耗节能、开源节能、克俭节用”的原则,积极采用新的施工技术,努力提高工程结构质量和各道工序的一次成优率,减少材料和人工消耗。合理选用施工机械设备和各种节能节电装置。积极参与技术革新、技术攻关,通过小窍门、小创造、小发明,推动技能创新。
5.比管理。以劳务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为重点。利用工会、协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加强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劳动技能培训,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关心劳务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保证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正常有序。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管理职责,做到质量管理活动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项目管理的进度检测,从项目管理全局出发,按照程序和模式科学组织施工生产,将施工进行量化和图示,客观准确反映施工实际动态。
六、竞赛评比与表彰
由市州竞赛委员会按照竞赛内容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批的程序进行,省管项目由参建企业直接向省质安监总站申报。对在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项目和个人,由省竞赛委员会分别授予优胜企业奖、优胜项目和劳动能手奖;对组织工作认真高效、影响好的市州授予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由省竞赛委员会进行评选审定、不参与投票。优胜企业、优胜项目和劳动能手奖公众投票所占比重为30%,竞赛委员会所占比重为70%。对其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和省五一先锋集体、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优先推荐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部省级先进集体和部省级劳动模范。同时,获奖企业和项目将优先推荐参评芙蓉奖工程、省优质工程。参赛成绩列入企业信用评定考核。竞赛活动评选表彰方案及细则另行通知。
各市州和省直、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对在此次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和优秀项目可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奖励,并将考核、表彰结果报省建筑工程项目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为配合本次竞赛活动有效开展,省委、省政府官方新闻网站红网将对竞赛进行全程跟踪,实时动态报道各地比赛进展情况及参赛企业、劳动能手风采,开展省市有关领导及企业负责人网络访谈,并为本次活动竞赛公众投票环节免费搭建手机短信、固定电话声讯投票平台。利用网络视频全程直播竞赛颁奖典礼。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总工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建工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11月5日前成立相应的市州活动竞赛委员会,制定竞赛方案,把各阶段的活动衔接好、组织好,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要把这次劳动竞赛活动作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业创文明行业的重要工作,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质量。
2.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州总工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开展竞赛活动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并落实到每个企业、项目和每个劳务人员,增强全员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特别是加强与红网市州分站的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和跟踪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注重培养典型。在开展本次劳动竞赛中,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积极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企业、项目和个人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建筑企业的改革、发展、跨越、进步,宣传建筑企业劳动者身上发生的感人故事,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我省建筑业发展,关注建筑企业工人阶级的工作、生活状态,使先进典型产生群体效应,用典型去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和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品牌。
4.加强督查考核。各市州总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建工局及建筑业企业工会要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督促检查管理,建筑企业要建立详细的台帐,定期考核、检查。分阶段进行检查、评比、小结。
请各市州参赛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报名表交市州活动竞赛委员会,取得参赛参评资格,省管项目参赛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报名表交省质安监总站,各市州竞赛委员会和省质安监总站于11月20日前统一汇总上报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有潮 联系电话(传真):0731—88950100
附件: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