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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四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430S00/2014-0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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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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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四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情况的通报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湘建办〔201113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暂行规定》(湘建建〔201383号)要求,省质安监总站通过监管信息平台和各地报送的项目台账,随机抽取工程项目及项目监督记录信息录入情况、核查监督记录本和监督管理台账,结合第四季度督查现场核查,对全省各地2013年四季度开展监督规范化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140个项目监督记录本,实际报送考核项目140个,监督记录本230份(其中质量、安全机构分设地区4个,质量、安全记录本单独使用地区5个),其中考核合格项目224个,不合格项目6个(按照记录本统计,其中5项为督查时现场比对追加扣分后考核不合格)。从抽查的情况看,2013年四季度,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认真落实季度督查及各类专项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规范化监督,结合施工现场加强绩效考核,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可控程度有所提升。如湘潭市从去年以来狠抓监督规范化工作,目前规范化监督水平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株洲市在认真总结三季度规范化考核中发现的不足,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强化对一线监督人员的奖优罚劣,监督信息录入得到进一步规范;益阳市强化月度考核,采取对考核不合格的监督人员采取诫勉谈话、跟班学习和经济奖惩措施,以往监督记录不规范、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差等现象得以扭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一是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设的市州,监督机构联动不到位,质安介入不同步,监督信息录入时间差距较大,从信息平台上看形成一段质量或安全监管的真空期,且存在部分项目未对开工条件审查之前的信息进行补录或补录不完整的情况。二是部分市州对项目专项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不重视,专项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未开展或未及时录入平台。三是对提前介入监管后的项目,没有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且对该类非正常项目的监督信息录入工作大部分市州仍未及时开展。四是部分市州对项目施工许可信息未及时录入,如长沙、永州等市。

  (二)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监督不力,监督记录不真实。一是监督记录不符合逻辑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如在对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时,结果均为或“一般”,但在对质量安全基础条件、重大危险源防控等内容监督检查时,却又发现并记录了较多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二是大多数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无证上岗、人证不符、改头换面、弄虚作假等现象。在对全省139个考核项目(长沙有1个考核项目未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共2283名关键岗位人员(施工1581人、监理702人)进行资格和身份核实时,发现有78个项目的221名关键岗位人员(施工142人、监理79人)使用假证或无效证件。有问题项目数占核查项目数的56.1%,使用假证或无效证件的人数占核查总人数的9.7%(施工9.0%、监理11.3%)。其中,永州核查项目10个,存在的问题项目9个,114名施工项目部和42名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中,分别有53名和15名施工、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使用假证或无效证件;怀化核查项目10个,存在的问题项目10个,135名施工项目部和56名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中,分别有13名和16名施工、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使用假证或无效证件。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防控不到位。从督查抽查部分施工现场情况来看,重大危险源控制不到位或失控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监督人员未指出和纠正施工、监理企业未按照要求对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或辨识不认真、不准确的现象和行为,致使所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与现场不符,辨识流于形式;也未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从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执行及验收情况、监控和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致使所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程序不规范、施工现场和方案严重不符、未按照要求组织验收就已投入使用、监测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如督查时发现,永州道县玉龙湾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辨识不认真、不清楚,经监理审批的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里,未包括现场存在的基坑支护、超过16的人工挖孔桩、超过20的悬挑脚手架及高大支模系统等重大危险源;落地脚手架方案不能指导施工,内天井的架体与周边主体结构几乎无任何拉结,稳定性极差;悬挑脚手架方案中的计算模型与现场不符,对多种特殊情况未进行复核验算,且高度超过20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卸料平台吊耳采用三级钢,与型钢仅通过三点电焊连接,并使用钢管充当平台次梁,平台端部仅设置一道钢丝绳,且绳卡数量不足;转换层高大模板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现场未见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且标准层模板采用木支撑,未设置帽木和斜撑,各立杆间无任何联系,整体稳定性极差等问题。长沙望城区富基·世纪公园五期项目存在对建筑起重设备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201385安装完成,但至今没有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深基坑部分部位未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已经完成的支护段也不能提供相关的验收合格资料。

  另外,部分监督人员未对项目适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全数检查,或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提出整改要求后未跟踪监督等。

  (四)对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核查不认真。从抽查监督记录本及部分施工现场看,部分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时重点不突出,对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核查不认真,不是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核查相应的资料,而是在监督记录中笼统地填写符合要求。督查抽查的部分项目仍然出现施工用图不符要求、建筑材料进场验收不严格、钢筋未进行重量偏差复检、钢管扣件进场不检验验收或未按要求称重验收、商品砼资料不齐全、起重机械未办理分项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就已安装或已办理使用登记但部分保护装置已经过期等问题。

  (五)监督程序不严格,隐患处理没有交圈。部分监督人员监督程序不严格,监督执法意识不强,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能及时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后未及时跟踪监督到位;对拒不整改的没有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或提出处罚建议,致使存在问题反复出现。

  (六)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完整。一是部分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严格按湘建建〔201383号文件要求对本级监督机构及所辖县市区进行绩效考核,从本次督查的情况看,仍存在考核项目数量不足、现场比对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等的情况。二是部分市州未按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或报送资料不完整,特别是未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市本级监督机构考核结果的情况较为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监督规范化工作中反复出现的监督不规范、监督记录失真失实、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监督不力弄虚作假、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对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核查不认真、考核不规范和责任追究不到位等主要问题,认真研究,切实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监督规范化工作。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核实,除对人证相符的核实外,还应全数对证件真伪进行核实。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网(www.mohurd.gov.cn)查询;施工单位八大员可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www.hnjsrcw.com)查询,也可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下载八大员证书二维码扫描软件,安装在手机上并注册,就可用手机在施工现场直接对证件(包括复印件)二维码进行扫描,核实其真伪;监理工程师省证和监理员证可在湖南建筑信息网(www.hunanjz.com)查询。

  (二)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培训工作,尤其对建筑起重机械、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模系统和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防控要点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确保所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三)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已于201312月进行了全面升级,对原平台非正常项目监管信息不能录入情况进行了修正,现已可以提前录入。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彻底摸清本地区在建项目底数,明确非正常项目提前介入条件,强化非正常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该类项目的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并及时将项目监管信息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对不符合提前介入条件的非正常项目,要采取强硬手段,坚决要求停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规范化绩效考核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考核结果要真实反映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质量,对监督平台上未记录任何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要作为必查项目,对监督记录弄虚作假、严重失真的监督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确保一线监督人员认真履行监督工作规范化职责。

  附件:12013 年四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

  范化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

  22013年四季度监督工作规范化项目考核结果汇总表

  3.各市州2013年四季度(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考核项目评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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