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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3-07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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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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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湘建城函〔20236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交通问题

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行政执法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现将《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710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交通

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三年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根据《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湘办发电〔20239)工作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为期三年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行动,现结合我省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2023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工作部署和要求,通过三年系统整治,使全省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防控效能更加凸显,安全意识更加牢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内容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意识不强、担当不够、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监管失位等问题。

(二)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地方属地、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扛得不紧不实和基层重视程度不够、部门联动共治不力等问题。

(三)源头管控方面。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超限超载、道路风险等管控不力问题。

(四)安全意识方面。重点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交通参与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仍然淡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五)违法打击方面。重点整治房屋市政工程运输车辆(建筑渣土、混凝土等)、环卫、园林绿化作业车辆无牌无证、超限超载等违法问题。

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各地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及时抓好学习贯彻。结合安全生产宣讲,分级分层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宣讲。要把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同推进。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动解决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点隐患、突出问题。要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评估、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点指标。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考核排名长期落后的地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配合省整治办综合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

2.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各地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运输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重点针对房屋市政工程运输企业等重点行业群体以及酒驾醉驾、人货混装、超载超限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融媒体宣传、面对面宣教、短信提示等方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深化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交通安全理念的宣传教育。

3.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各地要紧盯住建领域高风险驾驶人、高风险机动车、高风险路段、高风险企业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源头,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及制度规范,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以启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为契机,探索并推动形成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溯源、协同化处置等核心能力,实现科学预防城市桥梁坍塌、城市道路塌陷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安全风险。

4.严格管控整治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风险。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巡查、检测。落实预防性养护措施,提升日常管养水平。认真编制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常态化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城市道路塌陷脱空、边坡护坡稳定性不足、城市桥梁护栏防护能力不足、独柱墩桥梁抗倾覆稳定性不足、D/E级桥梁等隐患排查治理。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排查整治路口安全视距不良、路口照明发光警示设施不全、标志标线缺失或不符合新标准、行人过街设施不完善路段,以及需要设置右转警示区,机非、人非隔离设施的交通事故多、交通秩序差的路段。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必须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加强对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安全管理,提升城市道路通行安全性。

5.深化房屋市政工程运输车辆整治。各地要出台工程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细化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履行好房屋市政工程运输车辆的持牌持证运输、规范装载的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工程车辆营运企业完善工程运输车辆源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工程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输车辆管理,杜绝工程运输车辆无牌无证运输、人货混装、不按规定装载、超限超载、驾驶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要负责加强本辖区工程运输车辆(建筑渣土、 混凝土)源头和通行管理,每月(删除)依法查处工程运输车(建筑渣土、混凝土)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不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深化环卫、园林绿化车辆管理整治。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卫、园林绿化作业车辆的日常监管检查,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作业车辆管理,消除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环卫、园林绿化作业车辆无牌无证行驶、不按规定装载、驾驶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7.整治城市占道经营。各地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三级分类管控原则,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搭建建(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根据便民原则合理设置自由市场、服务网点等经营场所,引导流动摊贩进入经营场所或农贸市场规范经营。严格出店经营管理,督促临街门店经营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市容秩序整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工作要求,坚持现有工作模式、机制和保障渠道不变,在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照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提出工作目标,细化落实措施。要将三年整治行动与落实全国、全省十四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尽快完成相关工作部署,认真评估近年来整治工作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问题,对照整治任务,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地要常态化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并将三年整治行动纳入重点督查范畴,我厅将采取通报提醒、交办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推进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加强基层基础力量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加大岗位教育培训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湘办发电〔20239)要求,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工作经费保障及力量配备。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滚动播放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持续曝光行业领域涉交通安全问题隐患等方式,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认真按照省厅方案相关要求,系统开展住建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每月末5个工作日内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附件),并于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形成市州季度进展情况小结报送厅城市建设处,并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城市建设处 龙莉萍 0731-88950218

邮箱:3478146454@qq.com

附件::住建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7


附件

住建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

单位

路口安全视距不良、路口照明发光警示设施不全、标志标线缺失或不符合新标准、行人过街设施不完善路段,以及需要设置右转警示区,机非、人非隔离设施的交通事故多、交通秩序差的路段(处)

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处)

城市道路边坡稳定性不足点段(处)

城市桥梁护栏防护能力不足(处)

独柱墩桥梁抗倾覆稳定性不足点段(处)

D/E级桥梁隐患(座)

未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新、改、扩建道路(条)

未经验收通车(条)

城市隧道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设施隐患(处)

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辆)

排查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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