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4-04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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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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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印发《“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建执〔2024〕59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市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开发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机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我厅研究制定了《“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厅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联系。
联系人:田井远
联系方式:0731—88950430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4日
“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及时解决社区管理难点热点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形成“城管+社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我厅决定面向城市建成区(含县城)社区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把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石和前沿,坚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以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为目标,通过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搭建城市管理等部门与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互动平台,丰富社区治理内涵,确保市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其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解决社区多发易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的转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提供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社区生活环境。
三、主要内容
“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服务范围主要是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等方面。各市州、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协调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
(一)城市管理宣传进社区。一是城市管理部门会同住建等部门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协调,通过城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介绍城市管理方面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便民服务措施,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城市管理部门会同住建等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法律和业务培训,提高城市管理知识水平。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城管APP、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收集了解掌握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拓宽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渠道。
(二)城市管理职责进社区。一是城市管理部门根据资源条件、工作基础、人员配备情况,结合社区实际,可以合署办公等形式在社区设立城管服务窗口,也可以定时定点现场办公等方式在社区开展工作,实现服务职责清单上墙,日常工作台账明了清晰,打通城市管理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街道、社区与城市管理、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应急、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等部门协作机制,推行“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方式,将侵占损毁园林绿化、私搭乱建、破坏窨井盖、违规倾倒垃圾(含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小区违规停车、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宇、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违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油烟污染、违法违规装饰装修等社区管理难点热点问题作为城管进社区工作重点,发挥好社区的探头和前哨作用,强化说服教育和沟通协调,注重部门联动,推动社区管理难点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三是统筹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市政设施检修维护、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供气供水检查等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对流动摊贩管理和服务,合理划定临时经营场所,引导流动摊贩规范有序经营。
(三)城市管理服务进社区。一是坚持惠民便民服务。城市管理部门根据群众需要,协调园林绿化、环卫保洁、供水供气等企业进社区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为社区单位和居民排忧解难。二是坚持服务关口前移。及时受理社区居民的投诉和举报,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扶助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及时化解、处置城市管理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三是坚持服务提升。从居民身边小事做起,积极探索实践、大胆开拓创新,结合实际推行城市管理驿站、便民服务地图、“家门口”环境服务、停车管理服务、智慧便捷服务等方面服务,不断完善为民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和质效。
(四)城市管理执法进社区。一是推动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开展精细管理、柔性劝导和宣传服务工作,大力倡导“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二是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等多方协商议事工作机制,对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或相关部门巡查发现的私搭乱建、违规装饰装修、违规停车、违规占道经营、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宇、损绿占绿、违规倾倒垃圾(含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处置,避免问题积小成大,隐患积微成著。
四、实施步骤
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为重点推进阶段,2025年7月后持续推进。重点推进阶段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部署(2024年6月)。市州城市管理部门围绕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之前已印发“城管进社区”方面工作方案的,可按照本方案修订完善),并做好活动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于2024年6月底前将方案报至省厅。
(二)试点先行(2024年7月—2024年12月)。市州城市管理部门指导所辖区县选择2—3个社区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试点,积极探索城管进社区工作经验,于2024年6月底前报送实施方案时一并报送《试点单位情况表》(附件1)。
(三)扩面开展(2025年1月—2025年5月)。市州城市管理部门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引向深入,结合各地实际,按照不低于覆盖50%社区的要求,扩大“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覆盖面。
(四)总结提升(2025年6月)。市州城市管理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城管进社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持续推进阶段,市州城市管理部门在深化已覆盖社区工作成效的同时,结合实际有序扩面开展,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是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市州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该项工作纳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合理确定城管进社区的工作形式和实施路径,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方面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协同。市州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与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从群众身边小事入手,解决好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注重宣传引导。市州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网站和融媒体等渠道和社区平台,对“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到,让社区居民了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赢得社区居民支持,形成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市州城市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和材料,按季度分别于2024年9月、12月底,2025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阶段性小结及《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5年6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及《进展情况统计表》。前述材料、统计表均以加盖公章扫描件形式报至邮箱:HNCGZFJD@126.com。
附件:1.“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试点单位情况表
2.“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试点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行政区域 |
街道名称 |
进驻社区名称 |
进驻社区城管单位名称 |
进驻社区城管联络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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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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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 |
长沙市雨花区 |
洞井街道 |
新城社区 |
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洞井中队 |
赵×× |
13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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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请于2024年6月底前报送实施方案时一并报送。
附件2
“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行政 区域 |
社区 总数 |
城管进社区数量 |
开展城管开放日、法律宣传次数 |
派驻城管队员数量 |
发现解决问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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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 管理 |
市政公用 设施管理 |
市容环境 卫生管理 |
城市管理 执法 |
其它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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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 问题 |
解决 问题 |
发现 问题 |
解决 问题 |
发现 问题 |
解决 问题 |
发现问题 |
解决 问题 |
发现 问题 |
解决 问题 |
||||||
范例 |
长沙市雨花区 |
102 |
70 |
115 |
70 |
50 |
48 |
60 |
55 |
50 |
49 |
30 |
28 |
20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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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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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表请按季报送,分别于2024年9月、12月,2025年3月、6月底前报送。
2.相关统计数据均请报送累计数据,而非当季数据。
3.“发现问题”包括群众举报投诉、巡查检查发现、上级交办、相关部门转办、业委会或物业上报的各类问题,同一个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反映的,只统计为一个问题,不重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