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赋权街道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直接执法,加强养犬管理质效的提案
时间: 2024-09-27 17:02
湘建提复〔2024〕39号A类(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72号提案的答复
胡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赋权街道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直接执法,加强养犬管理质效的提案》收悉。我厅认真进行研究,根据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城管执法现状
2019年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全省13个设区市和118个县市区统一设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区市城管执法局设置执法支队,各区设置执法大队,辖区街镇大多设立了城管执法中队,城管队伍以派驻执法方式下沉街镇,部分试点街镇设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新一轮执法体制改革,除少数市州城管执法局保留市一级执法外,大部分将市一级执法队伍下放区里,并以派驻执法或直接赋权的方式下沉街镇。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养犬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根据职能职责,各地城管部门、住建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各地城市管理部门执法力量下沉,指导街道、社区做好城市养犬管理相关工作,按职责对养犬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城市住宅小区协同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协同推进住宅小区巡查执法,加强对住宅小区违法养犬突出矛盾问题的巡查整治。三是指导市州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宣传。永州市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入户等方式向市民发放文明养犬的倡议书;郴州市在市城区北湖、南塔等公园设置文明养犬标识34块;湘江新区今年以来利用岗亭、车载喇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126次,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877份;株洲市先后开展《条例》宣传活动30余次,累计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以及《株洲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单页6000余份;长沙市印发《学习宣传贯彻<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养犬管理条例学习,确保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带头示范和教育引导身边群众遵守条例规定,自觉抵制和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同时面向市民群众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12次,在桔子洲景区、火车南站、烈士公园大门及广场等位置设置文明养犬宣传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吸纳您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一是指导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增加基层执法力量,增配巡逻车辆等装备,强化网格管理,及时发现、依法制止养犬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大“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普及力度,通过普法宣传、发布通告、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犬主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共同营造舒适、整治、安全的社区居住环境。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养犬收容处置机制,配合建立无证犬只收留场所,让禁养犬、流浪犬有家可归。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管执法局杨超
联系电话:0731-8895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