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武冈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
时间: 2024-09-06 15:34
湘建建复〔2024〕47号A1类(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88号建议的答复
赵为济、毛学雄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武冈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现答复如下。
武冈市自西汉文景之际置县,具有2200多年的建城历史,曾为湘西南军事重镇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内城、小王城和外城的古城空间格局较完整,山堂、法相岩、李明灏故居等文物古迹保存完好。武冈市现有5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其中2片已公布)、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国家传统村落、156处历史建筑,保留了一大批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2011年,武冈市由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湘政函〔2011〕20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于2020年8月印发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程序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县)应对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件标准,开展本市(县)历史文化价值研究,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普查,积极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和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推动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认定公布工作。二是评估阶段。完成准备工作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开展评估。收到评估申请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城市(县)进行评估,出具是否符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件标准的评估意见。三是审查阶段。经评估符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件标准的城市(县),在2年内达到本办法提出的工作要求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统筹保护利用,逐步形成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工作格局。省级层面大力支持武冈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指导武冈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一)加强申报工作指导。2022年8月,我厅会同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赴武冈市开展历史文化价值及其物质载体和空间环境省级评估,提出加强资源普查、研究城市建设历史等八条意见和建议,印发《武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省级评估会议纪要》,并指导武冈市落实省级评估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按照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要求,我厅会同省文物局于2023年6月向省政府呈文请示武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9月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去函,提请组织开展武冈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估工作。2023年10月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报送的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推荐名单,武冈市浪石村列入其中。
(二)支持保护规划编制评审。我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5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武冈市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级专家提前介入武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审查,指导名城申报工作,对接省直相关部门推进保护规划审批工作,报请省政府于2022年12月批复公布了《武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2-2035年)》。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省发展改革委对武冈市符合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重大资金投向的项目,积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支持。对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文化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城市地下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从中央预算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文化旅游有关专项、专项债券市政和文旅基础设施、超长期特别国债有关领域中,加大支持力度,帮助武冈市完善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23年中央预算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下达武冈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58万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安排国省文物保护资金4亿元,支持文物维修保护,文物考古调查、发掘,文物安防消防,文物陈列布展等,不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实施武冈城墙、黄埔军校第二分校旧址、武冈文庙等文物保护展示项目5个。2021年以来,省财政安排武冈市文物保护资金1097万元,其中武冈文庙修缮工程137万元,给予了积极支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省财政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申报了2024年政府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武冈市法相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被纳入2024年湖南省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范围,并按程序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下一步,省直部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支持武冈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一是协调国家部委,持续支持配合武冈市后续申报工作。指导武冈市深入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健全科学规划体系。建议武冈市加快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汇报名城申报工作。二是指导做好武冈古城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和研究工作,进一步发掘提炼武冈古城的核心价值。指导开展武冈城墙、武冈文庙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环境整治和展览提升工作,为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完善项目储备和资金支持。建议武冈市积极跟踪国家有关政策,加大市政基础设施、重大文物保护利用等相关领域的项目储备,强化科学论证,提升项目科学性,精准测算总投资及资金需求,提前衔接落实用地、规划等前期关键要点,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基本成熟,经国家审核通过下达资金后即可启动实施。对一些亟待实施的项目,结合地方财力,提前启动。省级层面将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资金、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重点倾斜支持。武冈法相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经国家部委审核通过,省财政将按照专项债券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在地方专项债务限额和国家审核通过的储备项目清单内,积极支持前期准备充分、符合专项债券管理要求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发行专项债券。
感谢你们对我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晁阳
联系电话:0731-8895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