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公务员、劳动就业人员、义务教育学生三类重点人群消防安全能力的建议
时间: 2023-04-20 15:55
湘建建复〔2023〕50号 A3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077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委组织部:
徐伟保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公务员、劳动就业人员、义务教育学生三类重点人群消防安全能力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培训长效机制。按照《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一是将消防安全的相关内容纳入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题库,以考代评,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全面了解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二是指导行业组织以行业自律方式开展建筑专业人员培训时,先期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培训测试题库,确保消防培训效果。强化源头管理,提升劳动就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二、强化建筑工地施工人员消防知识培训。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培训、预案演练、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我厅质量安全标准化化考评和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严格督促各项目责任主体落实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增强工地现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岗位人员履职能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2019年4月开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始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为了提升我省住建部门消防审验岗位人员的履职能力,我厅已经举办了六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住建局从事消防审验工作人员约2000人次参加学习培训。同时,指导质量安全协会组织开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检测等单位消防从业人员培训班,截止目前,共举办10期,约3100人次参加培训,我省建设工程消防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下一阶段,我厅在修改完善《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时,将对从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方向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评价标准,以利其高级职称评审。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8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