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洪江市安江老旧片区改造的建议
时间: 2022-12-01 10:05
湘建建复〔2022〕83号A1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40号建议的答复
向安春等2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洪江市安江老旧片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省级层面出台城镇老旧片区改造相关政策的建议
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小(片)区优先实施片区化改造,结合实际合理划定改造实施单元,对位于城镇老旧小区周边但空间上相近的棚户区、危房(C、D级)、零星用地及低效用地等,可纳入同一改造实施单元集中连片改造,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规划政策方面: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并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对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上限。土地支持政策方面:鼓励集约利用小区既有用地和存量房屋资源,改造实施单元内的项目,可采取收购和政府零星征收相结合的模式实施,零星征收后的土地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并实施改造开发。税费减免方面: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项目审批方面: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如长沙市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主城区“一线二带多区多点”的城市更新工作部署,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将75个毗邻老旧小区纳入8个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实行多改合一、联动改造。湘潭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联片改造。
下一步,我厅将在城市更新总体框架下,对标绿色完整居住社区标准和十五分钟生活圈建设要求,推进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支持作用,推动集中连片改造。
二、关于将安江镇作为省级乃至国家级重点城镇老旧片区改造予以整体推进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对洪江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予以重点支持。2019至2022年,中央和省级层面共下达洪江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368万元(按照1.2的财政困难系数对洪江市予以顶格支持),中央预算内资金137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207万元。
整体推进安江镇老旧小区改造,关键是按照统筹规划、多元共建、长效运营、自求平衡的原则,策划生成片区化、市场化改造项目。安江镇2023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拟改造计划申报819栋,共5465户,总建筑面积达49.47万平方米。建议安江镇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将拟改造小区统筹策划,生成若干片区化、市场化改造项目,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片区资产盘活改造和运营。省发改委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用于支持包含洪江市安江片区在内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与信息共享,通过项目推介、银企座谈等方式,为老旧片区改造提供支持。省财政厅将继续对包括洪江市在内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的地区给予倾斜,在限额内积极支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的专项债券需求清单中,前期准备充分、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和管理要求的洪江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在发行工作上加大指导力度。省文旅厅将加强与文旅部沟通,对洪江市文旅项目提供规划创意、对接推介、投资融资、专家咨询等方面指导和服务,并积极支持洪江市推进安江镇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我厅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重点给予跟踪指导,优先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联系点,并推荐至住房城乡建设部争取纳入部级联系点。
感谢你们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070 联系人:康娅琳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