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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市政工程关键人员履职提示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提示

      时间: 2025-05-21 14:53

    房屋市政工程关键人员履职提示一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提示

    一、必须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进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每日开工前,检查各班组召开班前会,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危险事项、安全隐患点、安全作业要求等情况。

    二、必须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人与三证合一”校验审核,确保人证相符。

    三、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参与项目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并督促项目各部门、各岗位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情况,参加项目危大工程安全验收。

    四、必须严格审查危险作业安全条件。审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各类危险作业安全条件,认真履行现场核验及审批签字手续。

    五、必须每日开展安全检查。每日开展作业前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查、旁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监督有关人员处理完毕。

    六、必须检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对发现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无证、持假证、持失效证书上岗等违法行为,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处置;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必须严格予以制止和纠正。

    七、必须督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监督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更换、更新、补充,确保设施器材完好可用。

    八、必须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项目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应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必须规范填写安全日志。鼓励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做好每日的巡查、整改情况以及培训、演练等工作的书面及影像记录,保证安全资料真实、完整、可追溯。

    十、必须定期参与分析安全情况。定期参与分析研讨安全管控情况,总结分析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通报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公布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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