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邵阳市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飞行检查的情况通报(湘质安监字〔2014〕33 号)
湘质安监字〔2014〕33 号
关于对邵阳市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飞行检查的情况通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7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152号)等文件精神,受省住建厅委托,我站于2014年11月13~14日组织对邵阳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检工程概况
所抽检项目为邵阳市圣地亚哥一期14栋,建筑面积为39000 m2,框架框剪结构,形象进度为主体六层,施工单位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唐东红(五标)、姜艾群(四标),监理单位为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工程师吴镇东(注册号3302140),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为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预拌商品砼生产单位为邵阳市建设砼有限公司。
二、检查中所发现问题
(一)预拌混凝土存在的问题
1、生产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原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检验批次严重不足;各种台账极不完善,没有建立原材料进场验收与检验、不合格原材料处置台账;现场原材料标识不明、未分仓储存;砂石堆场无防雨水和排水措施,积水严重;试块制作间、试验室“脏、乱、差”,温、湿度条件达不到要求,生产配合比的调整不当,每半年才试配一次,在实际生产中没有根据砂石的含水量进行调整;没有按要求留置混凝土试块(如送至圣地亚哥一期11月7日-12日浇筑的砼试块在其标养室均未找到),留置的试块没有唯一性标识,还有部分试块没有任何标识,部分样品已超过28天,没有试验记录,其中编号为041602的两组试块均摆放在标养室内,但砼试压报告已出,涉嫌出具假报告。
2、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差,按三级资质砼企业标准应配备检测人员5人,其中应配备2名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有2人不到岗,其中技术负责人未持有效证件。
3、预拌混凝土订货、送货、出厂管理混乱:出厂合格证不规范,浇筑部位、混凝土标记及其技术要求、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及检验报告编号等相应的技术要求都不明确。
(二)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1、工程实体质量。
(1)现浇楼梯、剪力墙砼有漏筋、蜂窝、孔洞、夹渣、走模现象,个别构件尺寸偏差超过允许范围;
(2)楼梯施工缝留设不规范;
(3)操作层剪力墙钢筋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间排距过大,固定不到位,网眼尺寸超过允许范围;
(4)支模系统支撑杆件间距大,没有设置扫地杆和剪刀撑,个别立杆悬空未落地。
2、质量行为及资料情况
(1)施工单位项目部。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较差,虽四、五标段的两名项目经理到岗,但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均有未到岗现象。砼进场验收记录不完善,没有按要求对砼坍落度进行检测验收,交货单上没有填写砼进场时间、卸车时间、具体浇筑部位等记录,虽然建立混凝土进场验收台账,但内容不全,没有建立不合格品处置台账, 10月份的砼试块报告缺失;所抽查的14栋4、5、6层均未按要求留置同条件试块及拆模试块,4层以下留置的同条件试块已过期,并且未标注浇筑部位;标准养护室不满足标准养护条件要求,温湿度控制达不到要求,有部分过期试块,试块标识无唯一性。
(2)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差,应配11人,有6人不到岗,其中有2名监理人员(张伟、阳龙云)无有效证件,未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没有混凝土坍落度检测等相关见证和平行检验记录,监理旁站记录内容不全,开工以来的隐蔽验收记录、浇灌令砼施工记录等相关记录均未签证,旁站监理记录人李俊为无证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下发整改通知,未对预拌砼生产情况进行延伸监理。
3、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建设单位未下达相关任务书;设计单位未编制设计专篇和进行针对性交底;施工、监理单位虽编制了专项治理方案和实施细则,但可操作性差,现场未见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公示牌和可视化交底样板,开裂、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痕迹不明显;监理单位未履行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例会等职责。
4、工程质量检测方面
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要求制定检测方案;标养室养护条件不符合要求,标养试块没有唯一性,标识易脱落(用粉笔写),甚至有试块无任何标识,已检试块未按要求分类、封存进行留置,随意丢弃在垃圾堆,砼、砂浆试配试无试块,未及时出报告;压碎的试块未按要求保存72小时。
5、工程质量监管
虽制订了质量常见问题专项质量工作方案,但现场落实情况较差;未建立相关飞行检查台帐,混凝土专项治理效果不明显。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受检施工单位:湖南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1、邵阳市圣地亚哥一期应限期整改。对14#栋钢筋工程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对砼存在的质量缺陷出具处理方案组织整改,对砼保护层厚度、钢筋间距进行实体检测,确保质量安全。
2、加强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明确检验内容、要求和责任人,建立相关混凝土试块留置、检验台账;
3、按规定留置标养、同条件及拆模试块,按规范加强养护管理,所留置试块应按规定进行硬标识,其标识应包括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要求和组号等信息,编号应唯一、连续;
4、严格按照湘建建函〔2014〕73号文的要求开展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5、由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对照邵阳市圣地亚哥一期所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该项目其他标段组织排查、认真整改,形成书面整改报告。
(二)受检监理单位:浙江东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1、确保持有效证件的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加强进场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验收、见证取样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3、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等资料及时签证,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4、加强对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
5、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的延伸监理。
6、认真履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监理细则编制、方案审查、召开工作例会、验收评估等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三)受检检测机构: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应建立和完善收样管理制度。对标识不清晰或易脱落或被涂改、标识信息内容不齐全、无唯一性编号标识的试样,应拒绝收样,接收试件后应及时登记、标识,做好存放和养护等工作;
2、应建立已检试件留置处理制度和台账。已检试件留置时间应按照GB50618-2011强制性条文第3.0.10的要求不应少于72h,已检试件处置应按第5.4.6条的要求专人封存保管、做好唯一性标识、分类有序摆放,并做好完整的封存及处置记录和台账,不得随意处置;
3、确保检测报告的及时性。对已到龄期的砼、砂浆试配试件应及时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四)邵阳市建设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1、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相关台账的管理;检测操作应由不少于2名持证检测人员;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砂石堆场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原材料应有名称、进场时间、规格型号、检验状况等明显标识;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含水率适时调整;建立已检试件留置处理制度和台账;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2、对该公司混凝土供应所涉及工地的混凝土构件由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组织进行实体强度检测,确保结构安全。
(五)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组织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培育市本级2个以上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增强示范观摩的带动作用;加大对质量不作为及不规范行为的整改督促力度和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相关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2、针对此次飞行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建议:
(1)上报邵阳市圣地亚哥一期监理单位浙江东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吴振东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2)上报邵阳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其它单位视其整改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处罚建议,请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落实并将整改及落实情况在12月15日前书面报省质安监总站。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14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