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关于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的提示函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站,湘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整治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切实提升我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现就有关监督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重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拆迁安置房、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商品房等住宅工程项目的突出质量问题,聚焦信访、舆情及隔声差、串味、渗漏、开裂等质量易发问题,进一步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督,实现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让人民群众更安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居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新的技术标准,源头减少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新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等强制性标准。按照该规范明确的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目标,对照规范对住宅工程设计、施工提出的更高标准要求,督促责任主体单位落实规范要求,整体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从源头有效减少质量易发问题。二是严格执行省厅新修订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标准》(DBJ43/T302-2025),针对我省常见的住宅工程隔声差、串味、渗漏、开裂以及装配式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等易发多发问题,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在设计和施工方面采取针对性技术措施,防范和治理质量易发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切实发挥分户验收作用,质量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不得通过分户验收,未通过分户验收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二)扎实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控。一是严格落实质量形势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质量形势分析,梳理本地区工程质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措施。二是持续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原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不按配合比进行混凝土生产,混凝土浇筑不实行浇筑令制度、浇筑前未进行技术交底、浇筑时未进行旁站管理、润管砂浆清理不净、浇筑后未实行专人养护、不实行拆模申请制度等问题,确保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质量。三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结合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延伸抽查检测机构在见证取样、收样、试件试验、试件留置、实体检测、检测报告出具等方面的情况,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测准确、及时发现潜在质量缺陷。四是常态化开展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隔声差、串味、渗漏、开裂等问题,同时推进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治理观摩项目培育,以点带面促进质量易发问题整治取得实效。
(三)持续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效能。一是持续推行“病历式”监督记录和“巡诊式”监督模式,要求监督人员将所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隐患逐项记录在案并督促整改到位,监督机构定期抽查监督人员监督情况,确保监督记录真实反映项目管理实际,推动监督工作“闭环”管理。二是强化层级评价指导,严格落实监督规范化工作的层级评价和业务指导,常态化开展监督记录集中盲审和监督互评,促进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履职。三是推动数字化监督,提升监管效能,推动使用回弹仪、钢筋检测仪等仪器设备辅助日常监督检查,提升监督工作专业性、权威性。四是加强新进监督人员的监督岗位培训和在职监督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开展有关住宅工程质量提升的培训教育活动,通过专题业务课等方式广泛开展《住宅项目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标准》等宣贯培训,全面提升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大执法和信用惩戒力度,倒逼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一是对于质量易发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认定为工程质量事故的,严格按事故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对于因质量易发问题导致群访群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参照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对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超资质承揽工程、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移交行政处罚,并实行市场信用惩戒。
(五)做好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化解质量投诉矛盾纠纷。一是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质量投诉渠道,积极响应群众合理诉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访矛盾。二是严格落实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质量投诉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三是推广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探索实行体验式分户验收,在分户验收时邀请业主代表参加,提高公众对质量管理的参与度和社会监督效能,同时开展质量易发问题整治科普宣传,介绍住宅质量易发问题产生原因和住宅质量小知识,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住宅工程存在的隔声差、串味、渗漏、开裂等质量易发问题的危害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整治各类质量问题。通过严格监督、精准施策,推动责任主体单位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全面提升全省住宅工程品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对于该按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坚决按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到位,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层级督导。各市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住宅工程易发质量问题整治的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实时掌握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