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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2024年公开选调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0 16:21 责任编辑: 打印页面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24年公开选调公告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监总站)为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

此次选调专业技术岗位1,选调计划4名。质量安全监督专业技术人员4(详见附件1)。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吃苦耐劳;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新提拔的需在现岗位任职满一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1130日止;

5.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

6.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911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年的;

7.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zjt.hunan.gov.cn)、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https://zjt.hunan.gov.cn/hngczl/)及其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308:0020251817:30。

2.报名方式

选调人员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网站(https://zjt.hunan.gov.cn/hngczl/)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公章,并在考生承诺栏手写签名后方可报考。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系统等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录用审批表扫描,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扫描,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在证明材料中注明起止时间),选调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认证资格证书扫描;

(4)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所需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所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选调人员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省质安监总站报名端口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质安监总站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调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选调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省质安监总站报名端口打印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和面试通知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安监总站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选调人员对选调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选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调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实际操作应用能力和沟通协调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选调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选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安监督总站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审查档案、重点访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如有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安监总站及其微信公众号,以及调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31-8895009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0731-88950200 省质安监总站综合一部

监督电话:

0731-88950107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

0731-88950197 省质安监总站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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