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监督机构动态考核整改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监督机构动态考核整改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153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湘建建〔2018〕168号)等相关规定,我站对你市辖区内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监督资格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监督资格动态考核工作。经考核,有部分监督机构达不到湘建建〔2018〕168号文件的考核标准。2021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督促监督机构动态考核有关问题整改的函》,要求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题研究,指导并督促相关监督机构限期12月底前落实整改。
请你站按照《关于督促监督机构动态考核有关问题整改的函》要求,进一步督促本辖区内相关监督机构落实整改要求,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收集本市辖区内动态考核不达标的监督机构的整改材料报送我站;对逾期不报送整改材料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督机构,我站将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相关程序取消其质量安全监督资格和文明监督机构选树资格,并按《2021年质量工作考核方案》的相关规定在本地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扣分。
整改材料要求:①整改情况报告;②整改事项的佐证资料(如:持证人数比例不达标,应附《监督机构在职在岗人员汇总表》和《监督机构在职在岗监督人员名册》);③所提交的整改材料均应加盖机构公章。
联系科室:监督机构事务科
联系电话:0731-8895018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省住建厅C座109室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