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工作要点
湘质安监〔2020〕1号
2020年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工作要点
2020年,总站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为引领,以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为主线,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内部管理,树牢创建品牌,加强队伍建设,守牢廉洁底线,提升能力水平,强化责任担当,助推我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为治理能力提升创造条件
(一)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出台总站发文制度,对接和依托厅信息平台,逐步搭建内网公文处理系统,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岗位工作手册和绩效考核办法,努力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加强督查督办。强化制度日常执行情况督查,建立各类领导批示件和决定等办理事项台账,认真抓好督办落实,确保各类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健全内控机制。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公务出行交通费按次按距离包干机制。
(四)做优人事劳资。做好人事编制、职数、职务指标审报和管理,完善人员岗位异动、职务晋升任免、工资奖金发放等机制,强化请销假、干部档案和出国(境)证件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执行。
二、紧盯主业,常抓不懈,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驾护航
(一)强化质量监管。一是全面深入开展包括消防工程在内的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加大对考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季度考评比对抽查力度,不断提高考评的知晓度和震慑力;加强考评专家培训,统一标准,确保考评工作实效和公平性。二是全面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积极督促各地开展质量常见问题、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等专项整治,确保质量管控到位。三是严格落实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努力提高住宅品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四是定期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制定对策,提示预控;力争一次验收合格率、投入使用满意度、投诉处理率纳入质量强市考核指标。五是协助省厅房产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指导。
(二)强化安全监管。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大季度考评比对抽查力度,提升考评结果的影响力。二是督促落实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和危大工程管理等制度,严防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协助完善“省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运营动态监管平台”中“现场监管”模块的内容设置;配合推进湖南省“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应用,全面提升我省项目信息化监管水平。四是充分发挥住建安责险事故预防机制作用,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及隐患排查等事故预防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五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对接,协助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复(开)工和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围绕有序复工复产加强监督指导。
(三)强化层级监管。一是加快推动全省监督工作规范化文件修订,以实施住建部《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作为日常监督主要内容,积极推行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规范化考核,努力提高监督效能。二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和企业大力开展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活动,对标准化水平高,示范效应强的工程项目进行公布和网上展示;积极推动标准化考评结果应用,实现市场与现场联动。三是强化指导,加强对市州、县市区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的层级指导监管,努力扩大覆盖面,促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强化机构和人员监管。一是积极组织全省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岗位培训,探索监督人员资格认定机考的新机制。二是建立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完善全省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的数据库,为有效实施动态管理提供依据。三是严格按照部、省有关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的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健全完善监督机构及人员动态考评机制,有序开展全省监督机构资格认定和动态监管。
三、理顺关系,积极作为,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一)加强行政服务事务工作对接。一是协助厅法规处完成检测机构、乙丙级监理企业资质审核、真实性核查、人员动态监管核查等事务性工作,做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事务性工作。二是协助厅城管执法局完成行业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检查事务性工作。三是配合厅信息中心做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平台与省厅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合并及升级相关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检测、监理行业调研。
(二)加强城乡事务工作对接。一是协助城建处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事务性工作,协助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协助村镇处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建房、镇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事务性工作。
(三)加强招投标事务工作对接。一是协助监督处完成专项巡视整改、相关文件起草、招投标政策解答、事中事后监管、省管项目开评标现场监管等事务性工作。二是协助开展全省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理、重大案件稽查工作,以及全省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三是配合做好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与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构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推进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强化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提高专家评标水平。
(四)加强消防设计事务工作对接。一是协助厅设计处探索消防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工作机制。二是协助开展湖南省施工图审查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及勘察设计质量(含消防设计)统计分析和效能评估;参与勘察设计质量(含消防设计)投诉及纠纷处理。三是协助开展省管项目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参与省管项目勘察设计(含消防设计)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五)加强消防验收事务工作对接。一是配合厅建管处探索建立完善全省消防验收及抽查监管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做好承接工作。二是协助完善监管平台中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模块消防考评的内容,全面推行消防考评制度。三是积极开展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六)加强绿色施工事务工作对接。一是协助厅建管处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督促落实打好“蓝天保卫战”。二是协助做好建筑垃圾现场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以及推广绿色施工等工作。
四、夯实党建,恪守底线,为全面更好发展提供保障
(一)强化党建全面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常态化。提高党员干部能力建设,突出教育培训,注重文化建设,拓宽党建活动载体。以推进支部规范化为契机,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阳光党务,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指导全省各级监督机构党组织争先创优。
(二)强化党风廉政纪律约束。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以及省厅关于纠“四风”19条、全省监督机构廉洁自律“十不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专项整治等内容,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努力打造一支高效、廉洁、公正、阳光的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文明创建成果。加强管理、注重日常,对照《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指导性操作细则,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夯实基础,创新方法,擦亮品牌;加强指导、注重引领,促进文明创建向市州、向县市区全面延伸,鼓励未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监督机构努力争创,全面提升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