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批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8号)、《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190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9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湘建【2011】25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厅对受理的郴州市民众城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延续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2日(10个工作日)。
一、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统一报送我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 编: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400、88950194
附件:2019年第2批工程监理企业甲级延续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