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关于做好工程质量安全“云观摩”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站,邵阳市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湘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部署,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站拟常态化征集并公布工程质量安全“云观摩”项目,通过VR全景图像等形式在线上展示项目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供行业从业人员随时随地扫码或点击链接观摩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市州(含湘江新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地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情况,优中选优确定拟推荐的“云观摩”项目。推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规模。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
(二)管控水平高。符合法定建设程序,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到位,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评查结果均为优良,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
(三)素材制作规范。拍摄制作VR全景图像并配有文字或语音解说,全方位、多场景展示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生产管控成果,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做法、隔声差及“堵漏裂臭”问题防治关键工艺、智能建造、绿色建造、智慧工地运用等内容,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和展示价值。
二、规范推荐程序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由项目施工单位按实填写推荐表报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我站。我站在市州推荐基础上选取实体质量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可学可鉴的项目,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设立“云观摩”项目专栏,供观摩学习。
三、其他
(一)强化标杆带动。通过展示工程质量安全“云观摩”项目,将“云观摩”栏目打造为我省工程质量安全长期学习平台,以“云观摩”项目的观摩带动效应,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带动全省房屋市政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组织观摩学习。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集中组织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采取线上云观摩、线下现场学等方式,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各企业可向“云观摩”项目预约具体时间,自行组织前往现场观摩和研讨交流。
(三)报送要求。各推荐单位应从严把关推荐质量,确保推荐表信息真实准确,推荐项目具有观摩价值,并及时报送我站,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联系人:黄虎 联系电话:0731-88950194
邮箱:1463655277@qq.com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