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组建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
专家库的通知
湘建价安〔2022〕42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改革工作精神,创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技术优势,健全决策支持体系,增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公正性,经研究,我站拟组建“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工作职能
协助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审查工作;协助造价管理机构参与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工作;参与工程造价计价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问题研究、工程计价调研论证工作;及时向造价管理机构提供行业发展动态和创新成果;参与造价管理机构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征集范围
本省范围内从事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含轨道交通)、园林、仿古等专业工程造价工作,具有丰富实践与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熟悉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能准确掌握运用国家及我省有关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相关政策,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实践经验;
3、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10年以上,在建设工程造价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处理和调解工程造价纠纷的能力。
5、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心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受委托的工作。
四、申报方式和需要提交的书面资料
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后,推荐报送至我站复核。
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申报表》(见附件1),并经所在单位、所在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签署推荐审核意见,同时还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附电子版):
1、身份证和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主要工作业绩、著作成果、荣誉奖励等证明资料。
五、申报时限
申报人员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申报表》及其他所需材料报送至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六、工作要求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于2022年8月5日前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推荐表》(见附件2)以及推荐对象的申报资料汇总报送至我站。
我站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复核,综合考虑专业性和地域、界别情况形成拟入库专家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正式确定入选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并面向社会公布。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成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湘建价安〔2017〕24号)自行废止。
联 系 人:向宇琼
联系电话:0731-84160661
邮 箱:94038216@qq.com
附件:1、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申报表
2、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推荐表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2年7月20日
关于组建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的通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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