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2022年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情况通报
湘建价信〔2022〕16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城市雕塑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加强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的应用和管理,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软件评测监管办法>的通知》(湘建价信〔2020〕32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组织开展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通知》(湘建价信〔2022〕14号)精神,我站组织专家对6家自愿申报的软件企业的建设工程计价软件进行符合性评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专家确定,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软件企业的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符合相关消耗量标准要求(详见附件)。各有关单位及其造价工程师编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时,应当使用通过符合性评测的计价软件。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及时将本次评测情况传达至辖区内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已通过评测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动态监管。对使用未经评测或评测不合格的计价软件单位或个人, 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软件评测监管办法>的通知》(湘建价信〔2020〕32号)有关规定,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纠正。
附件: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合格名单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2年3月1日
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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